索引号: 1133088100263068X7/2025-1603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大陈乡 成文日期: 2025-02-10
发文字号: 陈政〔2025〕3号

关于公布大陈乡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大陈乡

各行政村、乡机关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江省涉众型重大政策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指引》等规定,经乡政府同意,现将《大陈乡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大陈乡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   

2025年 2月10日     


附件

2025年度大陈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大唐村至大陈古道修复工程项目

大陈乡

党政办

大陈乡人大代表议案小微项目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25年1-2月 完成决策事项研究、提出及立项工作;

2025年3月 完成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

2025年4-5月 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讨论等前置程序工作;

2025年6月完成招投标工作

2025年7月 正式实施








备注:各单位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