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56H/2025-15993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塑尔特管道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PE、CPVC、UPVC给水、排水、工业、环保水处理、消防系列管材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7000吨PE、CPVC、UPVC给水、排水、工业、环保水处理、消防系列管材管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头岗90号
建设单位:浙江塑尔特管道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浙江塑尔特管道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PE、CPVC、UPVC给水、排水、工业、环保水处理、消防系列管材管件建设项目通过司法拍卖收购原江山市嘉蓝实木门厂的土地厂房9.7亩土地与厂房,并计划拟拆除一幢老厂房,新建一幢四层14000平方米的新厂房实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4500万元,建设年产7000吨PE、CPVC、UPVC给水、排水、工业、环保水处理、消防系列管材管件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7000吨PE、CPVC、UPVC给水、排水、工业、环保水处理、消防系列管材管件的生产能力。目前,本项目已在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备案代码:2303-330881-07-01-813739。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挤出、造粒、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由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噪声防治需确保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等,加强管理,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