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20201/2025-0051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发文机关: | 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0 |
发文字号: | 江林〔2025〕3号 |
2024年,我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职尽责,深化执法改革,为新时代林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体情况
(一)规范案件线索移交材料。为完善解决“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出现的涉林执法衔接问题,我局在原有案件线索移交的基础上,出台了案件线索移交标准,包括现场检查(勘查)笔录、现场示意图、调查笔录、责令停止通知书、移交清单、案件相关材料、移交函等七项内容。并从2024年5月份,由原先的线上移交,走向更加规范的线上、纸质同步移交。
(二)部门协同形成合力。为进一步增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全面性和针对性,市林业局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次联合执法行动,保持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查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5起。2024年度涉林案件共移交44件,其中擅自改变林地案件27件、滥伐林木案件12件、毁坏林地案件3件、毁坏林木案件2件。
(三)强化林业执法检查。2024年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五个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跨部门率达到77.77%。同时,规范检查行为,做到执法人员掌上执法率100%,亮码率100%。6月起至2024年10月30日,我局共派出10组共18名执法检查人员对林木、林地、自然保护地、林草种子、野生动物等9个检查事项进行监管检查,共计检查对象56个,其中林木采伐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检查对象共30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检查对象共5个,检查事项覆盖率100%。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已得到督促整改。
(四)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林业窗口实行AB岗制度,AB岗不能同时离岗,2024年未接到群众服务不满意投诉。2024年审批林地项目157个,其中永久占用林地许可137个,永久占用林地379.6031公顷。国有、公益林、天然阔叶林、古树名木采伐审批146件。商品林一般林木采伐许可已委托下放给乡镇街道。植物检疫证251件,办理林草证6件、野生动植物许可1件。
(五)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情况自查。根据上级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情况自查并报送,对近3年我局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举措。另外我局派人参加由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
(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全市乡镇林业干部进行林业行政案件前期调查处置业务培训,提升林业干部行政案件处置能力,弥补林业执法岗位人员不足短板。
(七)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今年我局1名新招参公人员已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目前我局持证率达96.2%,局班子5人全部持有执法证。
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行政执法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要积极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协调;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要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涉及项目实施中的涉林案件增多,要加强项目验收管理。
三、下步工作安排
1.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协调、联合发文,拟出台涉林行政处罚案件执行衔接有关问题通知。
2.强化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交流和讨论案件等。
3.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增强项目实施主体的法律意识,涉及项目验收时,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验收、项目资金支付时,必须提供林木采伐许可证(作业设计范围)、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等合法审批材料,方可支付项目资金。涉及违法采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区域范围的,概不给予项目补助。
附件:2024年度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
2024年度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
填写单位:江山市林业局 2025 年 1 月 16 日
对象 种 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 | 行政强制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 计 |
本单位 | 0 | 561 | 0 | 0 | 0 | 5 | 0 | 0 | 双随机行政检查56个 | 622 |
江山市林业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