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9-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严群仙、姜纲炳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大打击养老诈骗力度的建议》(第193号)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由于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手段更加隐蔽,方式更加多样,往往披着华丽的外衣,打着诱人的口号,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事中事后监管手段有限、工作被动,难以查处整治到位。非法集资的参与人缺乏投资渠道,防范意识弱,受“一夜暴富”的投机思想毒害,容易上当受骗。我们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始终坚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践行“情报主导、预测预警、精准防控”理念,坚决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工作,积极追赃挽损和清偿分配,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进解决和落实:

一、采取的对策

一是加大非法集资案件侦办力度,特别是嫌疑人已归案的集中警力出清,加快挂案、积案清理进度,全力追赃挽损。二是打防并举,持续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教、常态化预警监测金融风险,通过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面摸清我市涉众投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三是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加大防范养老诈骗的力度。以清街扫楼为抓手,尽最大力度挤压犯罪空间,及时稳妥化解处置涉稳风险隐患。

二、具体排查整治措施

(一)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排查方案,梳理工作清单,召开全局和全市等多个层面的排查会议专门部署。

(二)由经侦大队牵头,以城中、城北两个城区派出所为主,虎山、双塔两个街道和社区干部为辅成立工作组,并抽调专人组建清街扫楼专业队,开展常态化街面巡查和明查暗访。一是排查重点机构。在涉众投资领域发展会员众多,通过股权投资分红、办卡积分返利、赠送福利券等各类形式,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宣传推介投资理财等手段,在社会上投融资和募集资金行为的公司企业。二是排查重点人员,一方面看从业人员,对其相关资质、职业经历、是否因集资行为受到处罚或刑事追究等情况进行排查;另一方面看投资人群,高度关注参与投资人员,特别是中老年人、低收入等防范风险薄弱群体。三是排查涉众投融资业务,结合投资协议合同等资料,摸清公司实际经营能力、穿透商业盈利效益模式,重点关注有募集资金性质的相关业务。

(三)组织视频和网安开展视频巡查、网络巡查,划定重点路段和区域,布置专人专职追踪溯源,每日汇总分析。

(四)市场监管局建立联系制度,与登记注册分局实行信息互动,每日向专班推送非江山籍市场经营主体来江新注册登记公司和外地公司来江设立的分公司,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上门核查登记。

(五)建立报备制,由社区民警每日与辖区酒店、宾馆、酒店、农家乐联系,排查重点场所内的非政府组织的“老年团”会议、活动情况。由派出所或交警大队报备交通客运企业包车活动情况,重点排查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情况。

(六)排查重点人口,参照反诈劝阻上门做工作。对已掌握的非法集资参与人员名单进行分析碰撞,将参与2家以上投资人名单抄送乡镇街道,由社区干部上门做工作劝阻。

三、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出实效。

预警宣传是有效提升防范打击整治实效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群众特别是老年人防范能力的重要途径。我市积极依托新媒体矩阵和传统媒体平台,在全社会持续掀起宣传热潮,提升处非工作知晓率,积极创新宣传方式。一是通过案例警示、庭审旁听、发放宣传册、摆摊设点、主办讲座、悬挂横幅、户外视频等开展传统宣传。二是采用微信、抖音、快手、反诈直播、情景剧、快闪等开展新媒体宣传。三是借力美丽村歌、江山婺剧团、老年腰鼓队和毛改革大喇叭、公安网红女警芬姐、8090宣讲等特色宣传深度造势,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常态立体化全民处非反诈防骗氛围。

四、全面健全完善处非机制建设。

一是针对当前养老诈骗的现状趋势,结合处置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全面建章立制,深入完善市场准入、信用承诺、资金监管、部门协作、行政执法等行业监管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宣传发动、预警稳控、行刑衔接、追赃挽损、跟踪问责等各项具体工作机制。三是积极协调市场监管、税务、综合执法、住建、经信、商务、银保监(金融办)、银行等部门,全面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共享机制,深入推进整治与打击、线上与线下、现实与虚拟的高效衔接。四是用活、用好法律武器,实行宽严并济,积极追赃挽损退赔,实现利益最大化,让涉众型投资群体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目前取得的初步成效

今年以来立案查处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逮捕5名。责令清退3家,向市场监管局移送线索12起,关停挤压20多家,逐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切实捂紧老年人的“钱袋子”。

感谢你们对公安事业及处置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社会的和谐、安全和稳定。


江山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