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9-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毛康军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创“三乙”人才储备资金保障的建议》提案(第154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人才储备力度的建议

中医药是我国民族文化的瑰宝,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需求,在医疗服务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得到不断完善。在中医人才储备方面,卫健部门通过校园招聘、提前批招聘、卫生技术人才统一招聘等多方面进行中医药技术人员的招聘,通过提高待遇的方式力争引进以硕士及以上学历为主的高层次人才,力争培养出我市中医药队伍新兴中坚力量。2024年,我市签订就业意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名,其中中医院5名。2024年计划招聘定向培养医学生10名,其中中医院2名,另外市中医院还有4名定向培养生在读。2024年我市卫生院年度规培计划73人,同时在市中医院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工作及考核,通过教育培训的方式提高基层中医人才的素质及水平。在卫技人员学历提升方面,卫健部门以省中医药大学“送教下乡”为契机,完善公立医院卫技人才学历提升制度,提高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积极性,2024年计划培养20名硕士研究生。

下一步,卫健部门将坚持以群众健康需求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目标为导向,积极对接市委编办等相关部门,尽力争取市中医院创“三乙”所需编制,并采取院校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保障中医药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加大人才培养资金投入的建议

为打造三省边际县域医疗高地,加快建设高水平学科,推动学科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我市于2023年9月出台《江山市医疗卫生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委办〔2023〕59号),在全力引进高端人才、全面加强人才培育、全力落实留才举措等方面优化人才政策,加大资金投入。2023年市财政在卫生人才培养、培训专项方面拨付资金2164.50万元,其中中医院医共体521.17万元;在人员补助专项方面拨付资金7776.30万元,其中中医院医共体2094.08万元。

为全面推动我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打造中医药强市,我市于2023年9月出台了《江山市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自2023年起对辖区公立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按每张中医处方不低于15元、中医病区或病床每住院床日不低于3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投入。2023年市财政安排了100万元资金用于中医药专项补助政策。2024年市财政局安排了200万元资金用于中医药专项补助政策,并已于1-2月拨付了110万元,若年度内资金不足,将由卫健部门按程序办理预算追加手续。

为深化新时代人才强市政策,加快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人才竞争优势,我市持续实施优秀人才“长效激励”计划,积极开展名医专家、业务标兵等评选活动。根据《关于加快人才集聚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发〔2017〕25号)、《关于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20〕31号)等文件精神,给予地市级名医专家、地市级名中医每人每年4万元,正高职称年人均2万元津贴,江山市名医专家和业务标兵人均1万元津贴,促进基层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近3年累计发放各项人才津贴1227.6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市中医院在创“三乙”进程中的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