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8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9-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玙(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议案》的议案(第198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健康观念和意识不断加强,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越来越紧迫,也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对此需要多部门协同施策。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进解决和落实:

一、加强药店和医疗机构管理

我局持续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服务行为,坚持执业药师配备要求,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关于拆零药品的有关规定,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配合市卫健局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药品使用情况、均次费用等涉药指标考核,引导医疗机构严控控制药品不合理使用。卫健局指导各医疗机构制定并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内部惩处,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杜绝滥开方、滥用药。协同医保部门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等监管,保障药品质量。

二、做好患者药学服务和指导

我市各药店特别是9家民生药事服务站及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患者的用药咨询、药物治疗管理、重点人群用药监护、家庭药箱管理、合理用药科普等服务内容,促进家庭合理用药,提高家庭用药安全性。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院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随访或开展上门居家药学服务,评估居家患者药物治疗需求,提供用药咨询和用药教育服务,指导患者整理家庭药箱,对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相关作用进行筛查,并对用药方案调整提出建议,规范家庭用药行为,保障居民居家用药需求。

三、推进过期药品规范回收

一是稳步推进,促进回收网络全覆盖。我局为方便群众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对药品回收点进行合理布局,在全市125家零售药店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点,回收点覆盖到全市所有乡镇。各过期药品回收药店在店门口设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标识,店堂显著位置设置由我局统一制作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及回收登记本,集中存放回收药品,并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收集的过期药品统一交我局集中销毁。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过期药品回收管理。积极主动与市卫健局联系,在各医疗机构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用于回收各类过期药品,同时对医疗机构的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实行专门处方、专册登记、严格销毁,确保药品使用和回收安全,确保回收到的药品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三是动态监管,促进回收工作规范化。我局对过期药品回收点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结合日常监管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检查,检查回收箱是否放置在显著位置,是否执行专人管理、专册登记,并及时清点核对药箱内过期药品,确保回收工作规范化。

四是加强宣传,促进安全用药普及化。近年来,我局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和安全合理用药的重要性,并以“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为契机,提高市民清理家庭小药箱的积极性。参加活动的企业主动采取赠送小礼品、兑换代金券等方式积极促进群众参与,活动成效显著。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继续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过期药品产生,并完善过期药品回收点布局,加强科普教育,提升群众药品回收意识,规范处置过期药品,确保用药安全和环境安全。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