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慧珍等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出台激励保障措施提高全市人口出生率的议案》已转我局主办,并收悉。在此,首先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就议案的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均衡发展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就相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政府多次专题听取并研究。依据浙江省、衢州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于2023年6月30日出台《江山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婚生养教”四个维度系统谋划,提出20条具体举措,其中涉及婴幼儿照护家庭补助、托育补贴、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奖励性补助、辅助生育补助、免费课后服务等十项具体且操作性强的硬核激励举措。
一、关于加大产假和育婴假福利力度的建议。
根据《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要求,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即: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同时,规定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内,鼓励用人单位允许适宜远程办公的职工采取居家办公和工位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我市在《实施意见》中也明确,由市人社部门牵头,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生育休假相关规定,保障女性生育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对因擅自克扣或取消生育津贴、缩短产假或育儿假以及歧视产后返岗女性而受到行政处理或处罚的用人单位,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二、关于建立完善的早期教育体系的建议。
(一)在育儿补贴方面:为减轻育儿压力,《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在衢州市内助产机构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落户我市的家庭,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的育儿补贴,直至子女满3周岁止。对在辖区托育服务机构入托的三孩以内家庭按孩次每年分别按一孩500元,二孩1000元,三孩2000元的托育补贴,以便减轻家庭负担,特别是育龄女性的生育后顾之忧。
(二)在早期教育方面:我市近年来也在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2020年,江山市政府就出台了《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江政办发〔2020〕52号),建立江山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为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撑。作为牵头部门,江山市卫健局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托育服务发展实施办法、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托育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托育机构准入,推进托育服务实施,规范托育行业管理。同时依托省“浙有善育”民生实事项目,统筹托幼资源,积极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聚集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截至2024年4月,我市已备案的托育机构有49家,托位数2097个。今年下半年,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也将投入使用,中心设置托位100个,并承担婴幼儿早期发展及0-3岁儿童保健、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和指导。
(三)在基础教育方面:教育部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取得明显成效。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已从2022年开始,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对符合我市入学政策条件,且学校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允许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兄(姐)的同一公办学校入学。2023年,我市学前教育段也开始推行这一利好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入相关公办幼儿园“长幼随园”。《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市三孩家庭子女还可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
三、关于改善女性的职业发展环境的建议。
我市人社、医保部门明确,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落实灵活就业等人员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对因生育居家灵活创业的女性积极予以支持,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免费提供再就业培训服务。落实失业保险生育补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失业女性生育子女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鼓励企业建立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解决女职工在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同时加大对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保障妇女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的比例逐步提高,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
四、关于加强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的建议。
我们将联合各有关部门,协同发力,广泛利用各种媒介平台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重视新时代家庭观念引导,创新婚育文化载体,引导全社会形成积极正确的婚育观、生育观,科学理性的养育观、教育观,全力构建育儿友好环境,逐步提高我市人口出生率。
感谢你们对江山卫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卫健工作的科学发展。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