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0U94550Y/2024-15993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8-08

中共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局属各中队、保障中心、城市运行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因人事调整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党委书记、局长毛振荣:主持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姜大福: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机关党建、组织人事、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巡视巡察、纪检监察、老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化建设、出国境管理、队伍管理、群团组织、统战、提案议案办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发改、经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防、地震、气象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政治处,联系开发区中队、清湖中队(清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郑真龙:分管综合考核、财务、综合文字、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疫情防控、防诈骗、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保密、单位档案、审计、“五四三”等方面工作。分管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粮食物资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虎山中队(虎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邵瑛瑛:借调江山市治水专班任专职副主任。联系峡口中队(峡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党委委员刘宁:抓好城管办日常工作。分管城市管理,市容管理、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应急联动、信访维稳(含“12345”政府热线)、平安综治(扫黑除恶斗争)、数字化改革、信息化建设(智慧城管)等工作。负责建设(城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市场监管(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人行道违停)、消防(建设工程领域除外)、民政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城市管理科、督查科、城市运行中心,联系双塔中队(双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上余中队(上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党委委员徐建阳:分管法制审核、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争议调解、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监督、新农村建设、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等方面工作。负责公安(犬类管理)、水行政、农业农村、建设(房地产、建筑业、历史建筑)、生态环保(餐饮油烟除外)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法制中队、特勤中队、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贺村中队(贺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党委委员周刚:抓好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工作。分管“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一支队伍管执法)、监管协调、东西部扶贫、山海协作、结对挂联、招商引资、项目谋划、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林业、财政、教育、文旅、人力社保、档案、科技、民宗、体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执法协调科、综合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石门中队(石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局领导互为AB角的安排如下:

毛振荣同志与姜大福同志互为AB角;

郑真龙同志与刘宁同志互为AB角;

徐建阳同志与周刚同志互为AB角。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平安建设、信访、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工作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同时为规范案件闭环管理工作,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领域分工负责对应领域的工作对接,以及案件的审核审批、听证、复议讼诉等工作。


中共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