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20201/2024-15989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6 |
一、背景依据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4〕6号)《衢州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衢农发〔2024〕8号)《江山市农业农村局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江农发〔2023〕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
二、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总体思路,全力推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产粮产油大县优势、挖掘增产扩面潜力,加大政策扶持、增强发展动力,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合力,全力推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过程
2024年2月7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出台了《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24年3月8日,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衢州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各部门意见;2024年3月8日,我市结合省市征求意见稿情况,在充分酝酿和讨论的基础上,立足2023年粮油保供工作文件,开展2024年粮油保供文件起草拟定。2024年3月11日,市农业农村局向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林业局发了《江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江山市农业农村局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函》,征求7部门意见;2024年3月27日,市农业农村局将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江山市政务服务网政民互动栏目中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上征求意见,共收到3条意见,采纳3条意见。2024年4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召集7部门相关负责人,就新修订实施细则进行商议和讨论,逐条审核、拟定初稿。2024年6月26日至28日由江山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法治机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024年7月19日经过集体会议讨论通过。2024年7月31日文件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目标任务
粮食播种面积36.85万亩、总产量3.126亿斤,其中早稻7.9万亩、0.585亿斤,晚稻20.24万亩、2.11亿斤,小麦0.12万亩、0.005亿斤,旱杂粮8.59万亩(其中大豆2.8万亩)、0.426亿斤(其中大豆0.095亿斤);
油料作物播种面积10.66万亩、总产量0.277亿斤,其中油菜播种面积9.87万亩、总产量0.2522亿斤;
油茶新种林面积0.2911万亩、低产林改造面积0.4251万亩,茶油产能0.2513万吨。
储备粮食作物种子23.6万斤、油菜种子0.4万斤、农药8吨、化肥2000吨。
五、工作重点
重点开展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提高粮油单产水平;加强生产要素管理,促进规模生产经营;加强粮食储备管理,提高市场流通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高数字化应用水平等工作,旨在确保各项年度任务指标顺利完成。
六、政策保障
主要包括:生产扶持、收购和订单奖励、金融保险等保障政策。
(一)规模粮油补贴。早稻、单季稻、连作晚稻补贴270元/亩,油料(油菜、花生、芝麻)、旱杂粮等其他粮油作物补贴200元/亩。
(二)油茶种植补助。油茶低改连片20亩(含)以上的,市财政给予500元/亩补助。
(三)粮食订单收储。早稻谷每百斤奖励30元,实行晚稻订单政策,订单奖励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水平。
(四)良种订单奖励。订单水稻种子交售农户每百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奖励300元;每交售百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
(五)粮食生产贷款贴息。继续实施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对规模化种粮主体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贷款,财政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贷款额度根据贷款年度种粮面积计算并控制在每亩1000元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最高不超过贷款时同期LPR的1.25倍。
七、注意事项
本文件明确的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八、解读机关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徐富强 0570-403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