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219/2024-15803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4 |
4月22日和4月23日,由市创文办牵头,市住建局组织,双塔、虎山、清湖等三个街道及12个社区,随机抽签组成6个考评小组,按照《江山市物业小区“有礼示范”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对城区62个物业小区(含业主自治小区),分等级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评。考评分由共性分、个性分、加分三部分构成,共性分满分100分,其中实地测评70分(社区日常巡查占60%,现场集中测评占40%)、台账测评10分、居民满意度测评20分;个性分根据小区交付时间、面积大小进行赋分;同时根据物业企业物业合同外资金投入情况、三方协同共治情况等,经属地街道、社区同意后可申请加分。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参与“有礼示范”管理考评的62个小区(含业主自治小区)全部达到优秀。一级和二级的14个物业小区平均得分100.34分;三级的10个物业小区平均得分98.03分;四级的14个物业小区,平均得分99.77分;五级的21个物业小区,平均得分96.54分;4个业主自治小区,平均得分为99.88分。
根据《江山市物业小区“有礼示范”管理考评办法(试行)》规定的红灰旗产生机制,对贝林物业星月湾小区、中宏物业中宏御园小区、泽妍物业西城国际小区、中盛物业锦绣府园小区、隆鑫物业雅林西苑小区、业主自治山水人家小区等六个小区授予“有礼示范”管理考评红旗小区。华粹物业江山赋一期小区、欧龙物业西城华庭小区、宏康物业同和大厦小区、易森物业虎山茗苑小区、宜家物业学府七区小区、业主自治香草公寓二区小区等六个小区被确定为“有礼示范”管理考评灰旗小区。根据考评结果,将给予物业在管的红旗小区物业服务企业2万元、业主委员会1万元奖励资金;业主自治的红旗小区业主委员会1万元奖励资金。
江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