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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花”起意?山上的“野花”别乱挖!

发布日期:2024-04-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多娇江山客户端 作者:邱浪帆 林志浩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峡口中队接到举报线索,称有人在峡口墟日上售卖野生兰花。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现场有一个黑色塑料袋,袋内装有多丛大小不一的野生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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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事人所述,其长期靠采挖中药为生,偶尔在山上看到有野生兰花就会挖下来到墟日上进行售卖,心想不过是山上的野花野草,随便采摘一些应该没什么问题。殊不知正是这样一个无心之举,可能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立案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峡口中队队员马上前往上级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野生兰花进行鉴定。经鉴定,该野生兰花品种为蕙兰,属于被子植物门单子叶植物纲兰科兰属,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因涉案野生兰花数量巨大,符合入刑标准,目前该案件已移送至市公安机关处理。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路边、野外看到美丽的植物大家都会驻足欣赏,但有些植物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如果动了歪心思,就可能锒铛入狱。而且,野外的植物有些带有剧毒,例如常见的夹竹桃、龙葵、曼陀罗等,不小心中招甚至会有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