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134/2024-13394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03-08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3-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和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市牵头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组织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1、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单位预算、局属江山市卫生监督所单位预算、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局属江山市急救中心单位预算、局属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单位、局属江山市妇幼保健院单位、局属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单位和局属江山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单位预算。

从人员构成情况看,江山市卫生健康局核定编制51名(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29名),实有在职人员34人,退休人员46人,遗属4人。

江山市卫生监督所核定编制数34名。实有人员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5人,机关工人1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3人;另有退休人员10人。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办公室、疾控科、慢健科、卫监科、检验科、质管科等6个科室。核定编制50名(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50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4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5人,遗属1人,编外用工6人。

江山市急救中心核定编制数7名(均为事业编制),实有在编在职人员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编外用工4人。

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核定编制床位210张,实际开放床位450张。核定事业编制47名,报备员额92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在职人员93人,编外人员50人,退休人员5人。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核定编制床位188张,实际开放床位135张。核定事业编制36名,报备员额247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52人,编外人员85人,退休人员36人。

江山市中医院现有在职职工392人,其中在编人员242人,编外人员111人。退休人员67人,遗属4人。核定编制床位250张,实际开放床位250张。

所属8家医共体分院为:上余分院、长台分院、张村分院、塘源口分院、石门分院、四都分院、双塔分院、大陈分院。

所属8家医共体分院现有在职职工人,其中在编人员203人,编外人员39人。退休人员67人,遗属10人。核定编制床位131张,实际开放床位131张。

江山市人民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144人,其中在编人员882人,编外人员262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271人,退职人员1人,遗属11人。核定编制床位620张,实际开放床位850张。

所属12家医共体分院为:廿八都分院、保安分院、峡口分院、凤林分院、淤头分院、坛石分院、贺村分院、清湖分院、新塘边分院、碗窑分院、大桥分院、虎山分院。

所属12家医共体分院现有在职职工583人,其中在编人员447人,编外人员13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15人,遗属25人。核定编制床位348张,实际开放床位368张。

二、2024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7695.55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收入预算37695.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9681.95万元,下降77.76%,主要是减少人民医院迁建、第三人民医院迁建等项目收入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007.55万元(上年结转940.67万元),占98.2%;专户资金245.00万元,占0.6%;其他收入443.00万元,占1.2%。

(三)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支出预算37695.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9681.95万元,下降77.76%,主要是减少人民医院迁建、第三人民医院迁建等项目支出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9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4.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77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2.3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788.48万元,占23.3%;日常公用支出450.59万元,占1.2%;项目支出28456.49万元,占75.5%。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007.5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7007.55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9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4.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09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2.35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07.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286万元,下降28.58%,主要是减少第三人民医院迁建等项目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90.00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4.77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34090.43万元,占92.1%;住房保障支出492.35万元,占1.3%。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9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4.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88.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51.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75.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13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福利专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07.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3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183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浙江建设、保健办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3986.9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等项目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36.84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院基本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7588.13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基层卫生院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的财政补偿方式,通过推进当量购买等项目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989.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部门日常公用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6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监督制服配备、卫生监督员培训、双随机监督抽检和专项监督检查所需费用支出等。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199.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专项业务工作经费、调度系统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706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236.28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检测、计划免疫、结核病筛查、结核病治疗和血防等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515万元,主要用于行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二类疫苗等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45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特别扶助、手术费、公益金等项目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40万元,主要用计生指导专项补助、计生协会专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2.1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15.4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专项(项)201万元,主要用于武疯病人等对象医疗专项、复退军人麻风病人药费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7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办工作经费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4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3492.96万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民营医院专项补助等项目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92.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39.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8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450.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88704.17万元,主要是减少人民医院迁建、第三人民医院迁建等项目预算。

(八)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0.6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0.63%。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江山市卫生监督所减少0.20万元的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江山市卫生监督所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6.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21万元,增长10.01%,主要是新入职人员增加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6.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2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山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8456.4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主要用于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政医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专项(项):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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