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20201/2024-13392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妇联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江山市妇女联合会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江山市妇女联合会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江山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妇联)是市委领导的群团组织。市妇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衢州市委和江山市委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服从服务党中央、省委、衢州市委和江山市委工作大局,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市妇联机关的主要职责:
1.组织动员、教育引导、联系服务全市妇女群众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
2.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落实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3.调查研究全市妇女儿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反映并提出建议。
4.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升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法规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参政。
6.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妇女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组织和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促进合作。
7.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江山市妇女联合(简称市妇联)部门预算包括:市妇联本级预算1个,无所属其他部门预算。
二、2024年江山市妇女联合会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妇女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299.90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收入预算299.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57万元,增长3.3%,主要是中层正职干部增加、项目款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90万元(上年结转15.31万元),占100.0%。
(三)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支出预算299.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57万元,增长3.3%,主要是中层正职干部增加、项目款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4.81万元,占55.0%;日常公用支出25.28万元,占8.4%;项目支出109.81万元,占36.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9.9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99.9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1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9.90万元,上年执行数增加9.57万元,增长3.3%,主要是中层正职干部增加、项目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71万元,占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8万元,占8.4%;卫生健康支出12.19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20.81万元,占6.9%。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1.9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的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众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万元,主要用于妇女维权等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79.81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建功、发展等事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干部费用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务部门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医疗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0.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68万元,与上年执行数(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68万元,与上年执行数(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单位来江调研、招商引资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执行数(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江山市妇女联合会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5万元,下降7.2%,主要是按照规定,精简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江山市妇女联合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江山市妇女联合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09.8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事业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部门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部门养老保险支出(款)行政部门离退休(项):指机关事业部门中开支的离退休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部门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指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部门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机关事业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