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1XL/2024-133900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发文机关: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4-03-07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4-03-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江山市交通运输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江山市交通运输局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牵头推进交通强市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民用机场专项规划。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3.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指导公路、水路、民用机场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4.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推进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指导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含地铁)运营。负责公共汽车运营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5.负责公路、水路、民用机场行业和职权范围内的港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承担各类船舶、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县道、航道网络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乡道、村道等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6.负责提出全市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和民用机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交通运输国有企业监督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8.负责港口管理。负责港口规划、港口岸线使用和港口项目投资管理。指导港口物流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

9.负责民用机场地方管理工作。协同推进民用机场项目建设。承担民航涉地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民航行业管理外的通用航空管理。

10.负责全市国防交通相关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推动交通运输“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治理现代化。坚持整体政府理念,优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信息化技术支撑,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运输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新农村公路管理中心和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单位预算。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内设办公室(挂人事教育科牌子)、行政审批服务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运输安全科、财务审计科、交通战备办公室。核定编制115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含统筹编制1名),事业编制103名。编外聘用人员控制数28名。实有在编人数80名(公务员9名、事业编71名),退休人数44名,离休人员1名,编外人员24名。

二、2024年江山市交通运输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2304.44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入预算22304.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940.05万元,下降32.91%,主要是2023年根据政府工作安排年中追加项目经费较多,交通建设项目增加化债资金等一次性支付经费较多,上年执行数和本年预算数相差较大。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04.44万元(上年结转294.63万元,占1.3%),占99.1%;其他收入200.00万元,占0.9%。
  (三)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支出预算22304.44万元,比

上年执行数减少10940.05万元,下降32.91%,主要是2023年根据政府工作安排年中追加项目经费较多,交通建设项目增加化债资金等一次性支付经费较多,上年执行数和本年预算数相差较大。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44万元、农林水支出35.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65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6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95.08万元,占9.8%;日常公用支出312.93万元,占1.4%;项目支出19796.42万元,占88.8%。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04.4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2104.4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44万元、农林水支出35.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45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60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04.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20.66万元,增长10.06%,主要是根据上级部门预算编制安排统计口径发生变化,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款改为一般公共预算口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04万元,占1.3%;卫生健康支出111.44万元,占0.5%;农林水支出35.00万元,占0.2%;交通运输支出21457.36万元,占97.1%;住房保障支出223.60万元,占1.0%。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5.9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7.3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3.6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8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1.6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3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1895.9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57.9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19303.5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3.6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08.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9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12.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3017.94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预算安排,资金下达来源有变化,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款改为一般公共预算口径支出。

(八)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5万元,下降15.3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2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执法业务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餐制度推行以后,市内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万元,下降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9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45万元,下降8.87%,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缩减行政运行开支。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江山市交通运输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江山市交通运输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9796.42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4年江山市交通运输局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