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84XE/2024-15720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大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4-01-09 |
发文字号: | 大政〔2024〕4号 |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我镇空气质量达到全年目标,经研究,决定常态化开展露天禁烧管控。
一、行动时间
实施时间未方案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目标要求
按照“标本兼治、属地管控”的要求,全面管控控秸秆焚烧、露天垃圾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等行为,力争做到省市高空瞭望平台全年无预警,PM2.5指数显著下降。
三、任务分工
(一)高空瞭望平台运行维护工作。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及治气办实行AB岗负责日常高空瞭望平台监控运行,及时反馈预警信息至预警点周边行政村进行处置,预警点网格员需及时处理并反馈信息。节假日期间,镇高空瞭望平台运行由值班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运行,确保无火点信息遗漏。
(二)多措并举开展露天禁烧巡逻工作。组团联村分管领导负责所联系行政村全面落实禁烧工作,定点、定人开展巡查监管,及时制止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确保责任区域内不发生露天焚烧现象。各行政村要将露天禁烧宣传和日常巡逻相结合,做到宣传有成效,风气有改善。
(三)持续开展红白喜事摸底排查工作。各行政村全年常态化做好红白喜事摸底排查,及时更新红白喜事排查表格,及时上门开展好露天禁烧宣传工作,对传统民俗所需露天焚烧行为,及时汇报镇治气办,做好疏导及场地选址工作。
(四)重污染及重大活动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方案等要求,在收到工作提醒后立即开展响应。镇机关干部、各行政村做到全员压上,坚守岗位。
(五)强化治气考核,从严问责监管。镇治气工作人员、镇纪委(节假日由值班组人员替换)要对各村露天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对屡有火点发生及巡逻不到位的行政村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应进行问责处理。
江山市大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