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0U94550Y/2024-13415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2023年,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的悉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围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扎实推进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较好地完成本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定期召开学习会议,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各科室、各中队负责人带头谈学习体会,坚持思想理论引领。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实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地瓜经济提升能级“一号开放工程”。同时,通过“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普法讲师团等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伟力、实践要求,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二)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充分发挥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协调,处理,明确全局重点工作,将相关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中队,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学法用法表率作用,鼓励全局干部职工分享、传授执法业务技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强化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推动队伍建设,大力夯实执法基础
(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我局法律人才优势,壮大执法力量,助力依法行政。截至目前,我局共有6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3人取得公职律师身份。同时,9个中队均配置一名法制员,加强中队法制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托“法制员+驻局律师+公职律师”的模式,助力行政执法工作。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积极组织开展新进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工作,动态清理行政执法证件。目前,我局具备执法资格人数97人(以上年度为准),实际持证人数97人,持证率达100%。
(三)常态培训提升素质业务能力
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使执法业务培训常态化、实战化。定期组织“蓝盾慧心”大讲堂、执法微课堂,多渠道多手段提高全体执法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截至目前已开展“蓝盾慧心”大讲堂执法业务授课2次,各中队(执法队)执法骨干开展执法微课堂10次。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背景下,我局共有28个领域,2224个事项。以业务领域为主要方向,将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在广场、居民小区、市场、学校等场所向市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比如,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局已经组织了45余场次“文明养犬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等五进的宣讲活动。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我局《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执法装备的采购力度,配齐配足各类执法装备,助力全过程留痕。同时,按照要求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积极组织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问题研讨,2023年度共召开重大疑难案件研讨会45次,讨论案件39件,举行听证会1起,保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落实执法监管工作。根据“互联网+监管”考核指标要求,开展数字化执法工作,在监管事项库中认领综合执法监管事项72项,并及时组织开展对72项事项的执法监管,实现事项认领率100%、监管覆盖率100%,逐步推进数字化执法工作。
(三)做好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减少复议诉讼风险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283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7份。根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的规定,对较大数额罚款等符合听证的案件及复杂疑难案件,由局案审会审议,已组织案审会研究案件39件,确保了案件办理质量和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全年我局共发生行政诉讼2件、行政复议4件,局积极对接司法局、法院,主动化解风险点,配合复议机关和法院的各项要求,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起,撤诉1起;1件复议机关维持我局处罚决定,3起正在复议中。
(四)建立律师驻局制度,为执法工作保驾护航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制业务、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衢州地区率先建立“律师驻局”制度,同律师事务所签定协议,要求律师事务所指派一名以上律师每周固定半天驻综合执法局办公,提供行政处罚案件的全流程跟踪服务,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答复各中队执法业务中涉及的重大、疑难、复杂、紧急的法律问题,识别和把控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律师在规范一线执法、避免法律风险、预防化解执法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驻局律师团队已提供法律建议85次。
(五)推行“全员办案”晾晒比拼提升办案质效
以“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化全员办案”为目标,深化机关“全员办案”制度,明确办案主体,细化任务指标。我局将目标数、立案数完成情况,红色预警案件数、超期结案数纳入每周晾晒通报,法制中队跟踪指导办案,办案积极性得到提高。采取“老带新、传帮带”的工作方式,相互协作配合、比学赶超,局内参与办案人员越来越多。全年全局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229件,简易程序案件54件(不含人行道违停案件),同时,有效推进落实行刑衔接,加强同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推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100%。
(六)聚力三个“一号工程”,助力企业信用修复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行政处罚信息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会影响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称号授予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不利于企业发展。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让实体经济“轻装上阵”,我局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市场主体诚信日常宣传工作和失信主体事后信用修复工作,全面推广落实信用修复工作,鼓励企业积极纠正失信行为,切实帮助企业减轻失信记录造成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局有45个因行政处罚信息需信用修复的行政处罚相对人,已经全部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处罚对象可以进行信用修复,截至目前,已主动服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23起。
五、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事项划转、人员转隶的逐步完成,虽基本框架已搭好,但后续运行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
(一)规范部门间案件移交机制。配合指导办做好与主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工作,和主管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案件移交材料和移交流程,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二)多措并举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通过纸媒网媒、线上线下等多渠道,采取问答、图解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切实提高企业和社会对信用修复的知晓度。积极贯彻落实“两书同达”主动告知制度。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三项制度”在综合行政执法中全覆盖。加大各类执法案卷评查力度。
为更有效地推进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下一步,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和效能,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