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600/2024-1341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长台镇 成文日期: 2024-03-15
发文字号: 长政发〔2024〕12号

长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长台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长台镇

各行政村、镇属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文件精神,长台镇人民政府平安法治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4年度长台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镇政府同意后调整。


长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2024年度长台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长台镇长兴村亭桥改造提质工程

长台镇人民政府

长台镇长兴村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24年3-4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5月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讨论等前置程序工作;

2024年6月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