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4-1340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4年3月13日拟对浙江江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江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江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

建设单位:浙江江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浙江江山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境内。上水库位于上余镇苦叶田村楼高殿自然村境内,达河溪右岸支流上源坑冲沟沟源;下水库位于碗窑乡碗窑村大龙自然村,碗窑水库上游碗窑溪流域。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为665m,死水位629m,调节库容1412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54m,死水位230m,调节库容1412万m3。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4×300MW)。配套500kV开关站1座。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书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工程施工期取水以首先保障下游生态用水以及上下游生产生活用水为前提,下水库下泄不低于0.057m3/s的生态流量。施工期和运行期污废水均进行处理后回用;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地下水:项目建设、生产运行的各个过程中,基本不涉及地下水环境问题,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生态环境:不影响评价区生态环境的连通性,斑块的种类组成、群落结构、生态特征等均未发生大的改变。对占地范围内的珍惜保护植物采取移栽,占地范围外的珍稀保护植物采取就地保护。声环境:工程施工期间需加强施工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措施,禁止夜间施工,以减少影响。 环境空气: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定期洒水、安装除尘设施、湿法加工工艺。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要用垃圾箱收集,运往江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无害化处理。施工期设置危废贮存间,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以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法律法规要求为前提,合理安排施工时序。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