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93581B/2024-11975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2-07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江山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24-02-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江山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财政局

2024年2月7日                 

江山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方案


为了提高我市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粮食稳产保供能力,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机械化的重要论述精神,聚焦水稻生产全过程机械化关键薄弱环节,以促进粮食稳产增产为根本,积极推进机械化育秧、插秧技术普及应用,逐步使机插成为水稻种植技术,提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深度应用江山滴滴农机,实现机插作业数字化。

二、目标任务

在2023年机插试点实践基础上,继续开展江山滴滴农机数字化平台与水稻机插作业补贴有效结合模式,创新机插补贴一键申报,农户无感办理。有效促进我市水稻机插面积范围扩大,完成机插终端统计面积3万亩以上,鼓励引导农户早稻机插作业,建设以全程机械化应用示范基地为载体的水稻全程机械化展示区5个,培育扶持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示范大户30户以上,力争2024年水稻机插率比上年提升10%。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在我市范围内从事水稻机插作业(不含资规系统管理的耕地)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机主”)。参与补贴作业的插秧机机主须自行安装绑定北斗作业监测终端或其他能提供作业量证明的物联网设备,终端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由机主负责。

(二)补贴标准。资金来源为上级下达的机插作业补贴试点资金86.6万元(含2023年未分配6.6万元),综合考虑资金规模和我市水稻种植面积、机插面积等因素,暂定补贴标准为25元/亩。

四、操作程序

机插补贴采取按机补贴、“先作业,后补贴”的方式,机主自愿参与,自主申报,并对其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作业服务等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承担责任。

(一)开展服务。机主自主选择联系服务对象,与服务对象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服务价格和方式等,保质保量提供机插服务。鼓励通过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二)提交申请。服务结束后,机主于9月20日前凭有效身份证件(个人为身份证,组织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作业明细终端数据、社保卡或银行开户信息以及作业机具铭牌照片等资料,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江山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三)受理审核。乡镇(街道)按规定受理机主的补贴申请,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指导机主填写申请表。农业农村局对补贴申请的内容和资料的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核,对审核无误的补贴信息在政务网公示(公示表见附件2),公示期为七天。

(四)结算兑付。农业农村局在完成公示后,经农财两局联合发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机主兑付补贴资金。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补贴资料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水稻机插补贴试点工作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形成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财政局资金保障监督、各乡镇(街道)协同配合的工作体制。各环节参与单位要明确职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抓细抓实,顺利推进。

(二)做好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及时公布实施方案,使机主及时了解试点补贴政策和要求,调动机主参与的积极性。

(三)加强绩效监管。农业农村局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与监管,要切实做好现场核验,及时公开补贴信息。坚决防止发生虚报作业面积、更改数据等现象,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据实收回补贴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江山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申请表

2.江山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公示表



附件1

江山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姓名(组织名称)


身份证号(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补    贴    信    息

序号

机具出厂编号

终端编号

作业日期

作业地址

作业量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机插面积经核对无误。


作业田块承包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我已知晓并严格执行江山市农机社会化作业补贴规定和要求,已开展作业服务,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我若违反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受理意见


市农机主管

部门意见


附件2

江山市农机作业补贴公示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亩、元

序号

机具出厂编号

终端编号

作业日期

作业地址

作业量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1








2








3








4








5








6








7








8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