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81B/2024-120079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2023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为核心,紧紧围绕“江山市农业农村十大专项行动”,以“绿剑”护农保春耕系列执法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加强了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全局的法治工作水平。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主动服务于三农发展大局。现将2023年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持续学习推进,厚植全流程法治思维
1.职责到位,自上而下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定期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等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建设疑难问题,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与重点工作互促共进。设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形式多样,组织干部学法用法学习考试。通过利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时间开展集中学习、邀请江山市法院法官及律所的律师为干部职工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农业诉讼相关庭审现场等途径,认真学习关于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等各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法律法规。组织全局55周岁以下在编干部进行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顺利通过考试,优秀率达97%。组织新进公务员共2人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部顺利通过资格考试,获得执法资格。
3.有的放矢,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市场秩序、动植物防疫、渔业管理、农机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今年已开展“法治下乡”“法治集市”“宪法宣传”等活动,积极参加市安委办“安全法宣传”,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习等。通过农民信箱对《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法治政府建设”“护渔禁渔”等法治信息进行专题宣传,共发送短信约44.2万条。
4.专业护航,足额配备公职律师参与专业工作。根据法治政府考核要求,我局已配备2名公职律师,其中焦永亮同志今年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于7月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并申报公职律师;徐富强同志于8月成为我局公职律师。专业人才参与专业工作,用更加专业的职业素养助力我局法治工作开展。
5.严格规范,开展公平合法性审查工作。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对涉及公平竞争和行政合法性审查内容的文件,明确拟草科室责任及具体流程,保证程序合法;配备足额公职律师,及时调整更新法制审核人员名单,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升全局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印发《江山市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条目式罗列合法性审查事项,便于日常工作合法有序开展;审查时注重做好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的衔接,保障法治工作高效协调运行。2023年,农业农村局共对3份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其中经审查修改调整文件1份,开展各类行政合法性审核工作426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合同(含行政协议)审查221件次、公文印发及其他行政涉法事项审查205件次。
(二)加强执法监管,紧盯全方位农业生产安全
1.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一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绿剑”护农保春耕系列执法行动,利用圩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向农户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全年共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17起,开展案件线索调查7个,移交综合执法部门立案查处5个(其中农业投入品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1个、动物卫生监督1个)。二是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77家次。三是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根据省厅农业投入品抽检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及平时群众举报投诉等工作需要,开展多个批次共87个农业投入品样品抽检工作,其中种子25个、肥料16个、农药29个、兽药7个、饲料10个。
2.推进禁渔系列工作,保护我市渔业资源。一是开展禁渔管理“零点行动”。为贯彻落实全省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今年3月1日零点,联合衢州市农业事务管理中心、柯城区农业事务管理中心,沿江山港四都段至柯城华墅段开展禁渔管理“零点行动”,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当日打捞清理地笼、丝网等禁用渔具18具,放生非法渔获1.5公斤。二是健全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印发《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江山市公安局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23年钱塘江流域禁渔管理的通知》(江农发〔2023〕46号)文件,制定我市2023年度钱塘江流域禁渔执法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重点时期固定联合巡查日,加强工作合力,强化我市禁渔管理工作效果。三是充分发挥镇村护渔队伍效用。发放加强护渔巡查工作提示函,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日常护渔巡查监管工作。2023年通过部门联动、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属地开展护渔行动等方式,强化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综合执法部门和赋权乡镇(街道)全年渔政案件立案67起,结案66起。相关部门、各镇村护渔队共开展护渔巡查147次,打捞清理地笼、丝网等禁用渔具656具,放生非法渔获90余公斤。有效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了我市渔业资源以及水域生态环境。
3.做好植物检疫工作,保障我市生态安全。一是及时部署开展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市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我市2023年度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江植防办〔2023〕2号),对全年植物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细致部署,先后组织召开全市春季植物检疫暨加拿大一枝黄花春防工作会议及全市16个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点工作会议,布置2023年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和加拿大一枝黄花春防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工作。在贺村镇、峡口镇等14个乡镇和江山经济开发区陆续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春季药剂防治、秋季人工防治,目前全市加拿大一枝黄花发生乡镇、贺村莲花山片区和快速通道两边已基本防治完毕,防治面积近1900亩。三是开展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江植防办〔2023〕1号)文件,并实时指导各乡镇开展黄龙病防控工作,确保我市不出现大面积柑橘黄龙病害影响农民收入。四是加强种子种苗产地检疫工作。截至目前共签发种子种苗调运检疫证书60余份,申报产地检疫13起,其中水稻12起,2135亩,种子86万公斤,油菜1起,120亩,种子8000公斤,实施油菜产地检疫1起120亩,种子8000万公斤,出具产检证1份。
(三)聚力质量安全,推进全链条农产品质量保证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强化农产品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巡查监督制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巡查力度,督促规范建立生产档案,监督合理使用农药等投入品,切实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及杭州亚运会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开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对农产品上市前的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983人次,检查生产主体1101家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做好农产品抽检,严格依法处置。截至目前,省级例行抽检合格率100%,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本年完成省级农产品监督抽检55批次,完成绿色食品抽检26批次,完成市本级农产品定量检测700余批次,完成衢州市局抽检300余批次。
2.加快“三品一标”工作推进。一是加强认证管理,指导农业主体积极申报绿色食品。今年我市绿色食品认证工作持续向前推进,取得优异成绩,本年新增绿色食品27个,增长迅速。截至目前,我市拥有绿色食品有68个,绿色食品总量和增长量继续保持衢州市前列,全省领先地位。二是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投入450万元用于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馆建设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等建设。三是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基地(“一县一品一策”)工程建设。推广质量安全管控技术,加强产业链各环节的有效衔接,投入280万元用于猕猴桃标准化基地生产、管理、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及品质提升。
(三)保证审批效率,营造全周期暖心营商环境
一是做好事项审批工作。农业农村窗口1至12月份共办理23911件,其中窗口受理125件:农药经营许可(延续)90件、农药经营许可18个(设立)、兽药经营许可8件、兽药经营许可注销1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1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变更3件、水产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1件。
二是做好农业项目备案工作。2023年1-12月年全年登记农业项目备案21个,总投资8.8亿元。有效加快项目推进工作,提高项目服务水平。
三是做好窗口咨询服务工作。以最优营商环境为目标,做好农村窗口咨询服务工作,所内提供各类咨询服务700多人次,窗口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让前来咨询的群众都满意有所获。
二、存在主要问题
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调整及老干部退休等情况,我局原有执法力量及配套出现了一定的不足,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执法要求存在差距,与当前农业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浓厚法治氛围,推进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到位
1.重要法律法规多渠道宣传。开展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农民丰收节和春季普法下乡等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12·4”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与相关部门联动,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律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结合实际,把比较单调的学法、普法过程做得形象、生动。充分运用农民信箱,把常用的法律知识编成简明扼要的短信,群发送到农民手机上,开展点对点服务。
2学习结果及时检验。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执法人员综合知识考试等。
3、持续推进公平合法性审查工作。继续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和行政合法性审查相关要求,落实审查职责,开展审查人员知识学习培训,对照审查相关程序,重点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其他涉及生产经营主体的公平竞争和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保证执法效能落实到位
1.推进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及时做好条线业务交接工作。干部退休前完成“老带新”“传帮带”工作,明确接替人员及职责范围,保证每项工作都能顺利完成交接,并持续向好发展。二是明确职责边界及分工。加强与上级部门及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沟通与对接,明确职责范围及具体的操作准则,确保“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能顺利进行。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知识储备,强化执法责任意识和办案质量意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2.抓好禁渔管理工作。一是持续禁渔宣传。通过宣传手册、横幅、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禁渔法规政策宣传,浓厚全市禁渔氛围,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使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禁渔制度,遵守禁渔规定。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贯彻落实江农发〔2023〕46号文件精神,加强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赋权乡镇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进我市禁渔管理工作。三是加强专业指导。 对各乡镇(街道)护渔队及相关责任领导干部定期开展禁渔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指导,规范各乡镇(街道)日常禁渔活动开展。
3.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一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绿剑”护农保春耕系列执法行动,利用圩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向农户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二是开展绿剑保丰收行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以及农资打假保丰收工作,重点检查农资经营主体是否存在非法添加禁限用和未登记成分、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农药肥料等破坏农业生产安全、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农业投入品抽检工作。确保完成省厅下达的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任务,全年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不少于200家次,监督抽检农业投入品不少于60个。
(三)狠抓质量关口,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到位
一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及局属各业务站、所的监管工作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的农业三项安全工作,加强农产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继续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和监管工作,力争绿色农产品的认证个数和面积进入全省前列。三是抓好农产品抽检工作,继续做好农产品抽检工作,确保上市农产品合格率在98%以上,协同相关科站做好农产品绿色种养殖技术推广工作,减少农药、兽药使用量,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创新服务手段,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到位
一是做好行政审批日常工作,继续维护事项库的运行。二是继续完善农业项目备案投资决策咨询运行,争创农业项目决策省级示范。三是杜绝超期件、差评件的发生。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
(此文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