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4-16367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4-12-27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4年12月31日拟对江山碳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脱附10000t废活性炭资源利用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碳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脱附10000t废活性炭资源利用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碳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脱附10000t废活性炭资源利用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清湖街道山海路2-15号江山康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厂房

建设单位:江山碳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租用江山康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厂房2600m2,经车间适应性改造后,购置国内先进的换热器、活性炭脱附活化装置、制氮机组、相关检测仪器及设备,建设年脱附10000t废活性炭生产能力,以填补江山市及周边区域内没有废活性炭脱附中心的空白。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类别

排放源

污染物

防治措施

治理效果

废水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pH、CODCr、氨氮、SS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做好废水的分类收集工作,分质分类收集。

2、车间地面拖洗水、碱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分析化验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等在沉淀池中进行絮凝沉淀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至江山市贺村污水处理厂。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废气

生产过程

颗粒物、SO2、NOx、VOCs、HF、HCl、重金属、CO、二噁英、逃逸氨

1、危废仓库废气G1、筛选、装填废气G2、混合包装废气G3经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脱附废气G3-1经中效过滤器后与活化再生废气G3-2通入二燃室,经二燃室+SNCR脱硝+急冷+氧化钙、活性炭混合喷射+高温布袋除尘+碱喷淋处理达标,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天然气燃烧废气G4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环大气[2019]56号等限值要求。

固废

生产过程

危险废物

1、项目设置危废暂存库1处,建筑面积为100m2;原料库2座,建筑面积分别为100m2和25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2、各类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处置协议。

分类收集

委托处置。

一般固废

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库,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

地下

水及

土壤

生产车间、污水站、仓库、危废库等

CODCr等

1、源头控制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可视化等。

2、末端控制措施:分区防渗,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影响较小。

噪声

生产设备

LeqA

1、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

2、采取吸收、隔声、基础减震等。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风险防范

生产过程

/

设置1座210m3事故应急池及事故废水应急切换系统等。

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周边水体。

1、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