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525/2024-16290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2-02

关于撤销溪东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防火巡护道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由江山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发包建设的溪东线“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防火巡护道项目)已竣工验收,现施工总承包单位绍兴铭业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上述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月1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上述工程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我局劳动监察窗口反映。公示期满,无举报或投诉的,我局将依法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证明,由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0570-4011537,联系地址: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B区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