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56H/2024-16268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天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具水基型灭火器、10万具二氧化碳灭火器、10万具干粉灭火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天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具水基型灭火器、10万具二氧化碳灭火器、10万具干粉灭火器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清湖街道创新路17-1号等
建设单位:浙江天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浙江天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清湖街道创新路17-1号等,企业看好灭火器市场,拟投资500万元,购置灌装设备、气密性试验机等设备,租赁浙江援邦智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本次项目。项目完成后可达到年产10万具水基型灭火器、10万具二氧化碳灭火器、10万具干粉灭火器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已报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409-330881-07-02-192087)。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混合、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噪声:噪声防治需确保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等,加强管理,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