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6394/2024-16269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 碗窑乡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
乡机关各办公室,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乡党委研究,决定调整碗窑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相关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碗窑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刘海军 夏华敏
副主任:钱丽芳
委 员:张艳华 柴小旺 赵建华 罗富良 何宇瑶
周 昱 邵惠龙
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乡应急消防管理站,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消防管理站副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11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设施工安全,工业企业安全,文旅体育安全,城市运行安全,农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卫健安全,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
二、碗窑乡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及责任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钱丽芳
副 主 任:徐云峰 高 士
责任范围:统筹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废弃处置过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工作,配合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爆炸、火灾、中毒,尾矿库溃坝等方面“遏重大”工作。
对接市应急管理局,市危险化学品、市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
(二)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钱丽芳
副 主 任:徐云峰 高 士
责任范围:统筹协调消防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小微企业、出租房(民房)火灾等方面“遏重大”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对接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等。
(三)建设施工专业委员会
主 任:柴小旺 罗富良
副 主 任:周华敏 周晓峰 王 俊 徐云峰
责任范围:统筹协调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城乡危房改造、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抽蓄安置地等易造成重大事故方面的“遏重大”工作。
对接市住建局,市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市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市抽水蓄能专班。
(四)教育卫健专业委员会
主 任:何宇瑶 周 昱
副 主 任:刘樟森 祝江烨 刘建萍
责任范围:统筹教育、卫健、民政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加强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演练,同时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食品安全是否过关,以及校内的消防安全设备及食堂卫生健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整治。
对接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民政局等。
(五)道路与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钱丽芳 邵惠龙
副 主 任:王仁强 余柯源
责任范围:统筹协调道路与交通安全领域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聚焦大中型客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农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等易造成重大事故方面的“遏重大”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对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等。
(六)文旅体育专业委员会
主 任:张艳华
副 主 任:蔡一勇 王雅芳
责任范围:统筹协调文化、体育、景区管理、旅游服务、文物保护、乡村旅游、民宿、农家乐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大型游乐设施、室内封闭景点、新业态设施等易造成重大事故方面的“遏重大”工作。
对接市文旅局、市体育局等。
(七)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罗富良
副 主 任:周晓峰 王 俊 徐 静
责任范围:统筹协调城市运行、地质安全、电力安全和地下空间监督管理工作,推进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路面塌陷、城镇燃气、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易造成重大事故方面的“遏重大”工作。
对接市住建局,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
(八)工业企业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张艳华 钱丽芳
副 主 任:徐云峰 高 士 徐朝将
责任范围:统筹协调工业企业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粉尘爆炸“遏重大”工作。
对接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九)农业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钱丽芳 邵惠龙
副 主 任:黄晓斐 祝晓春 姜蕾芳
责任范围:统筹协调农业、林业、水利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机、动物防疫、森林消防、防汛抗旱、山塘水库等安全监督检查,配合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
对接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等。
(十)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
主 任:钱丽芳
副 主 任:王仁强 高 士 刘建波
责任范围:统筹协调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
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张艳华
副 主 任:徐朝将
责任范围:统筹协调大型商超、加油站、成品油等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
对接市经信局。
三、专业安委会职责
专业安委会负责分管领域及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未纳入专业安委会管理的行业领域,根据乡领导班子分工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各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成员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业安委会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责任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台账资料,开展监督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2.负责受理、组织调查、反馈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参与或组织事故救援,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4.完成市级各专委会部置的安全风险隐患普查工作。
5.完成乡安委会、上级政府部门及市各专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人员今后如遇人事变动,由本单位相应负责人接替,由其接任负责同志补位;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中共江山市碗窑乡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