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84XE/2024-16248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大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4-11-18 |
发文字号: | - |
根据《江山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江政办发〔2016〕129号)和《江山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细则》(江自然资规〔2023〕137号)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及历年耕地保护有关责任落实和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情况,经过浙江泰和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调查,乡镇(街道)、各行政村核对申报,相关部门审查,拟对2023年度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耕地保护资金补偿,现予公示。
公示期10天(2024年11月19日-11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毛李君
联系地址:江山市大桥镇资规所
联系电话:
附件:大桥镇2023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xlsx
江山市大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