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48N/2024-119573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发文机关: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1-31

江山市职工医保参保中断可接续关系

发布日期:2024-01-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我的医保中间断了5个月,如果我这个月再参加职工医保的话,什么时候才能使用医保报销?”近日,市民王先生来到市医保中心,向工作人员咨询。

原来,王先生在2023年7月从上一家公司辞职了,随后的五个月中他既没有参加职工医保,也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现在王先生入职了新公司,从今年1月继续参加职工医保,便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工作人员回复王先生:“您参保后正常缴费,次次月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了,也就是从今年3月1日开始即可刷卡报销。”

“浙江省内的职工办理医保中断手续,如果在3个月及以内参保、续保的,参保当月属于等待期,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在4个月及以上参保、续保的,参保当月和次月都属于等待期,次次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