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20201/2022-15688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发文机关: 虎山街道 成文日期: 2022-03-09
发文字号: 虎街办〔2022〕14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HJSD99B-2022-0001
有效性: 有效

虎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及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虎山街道

>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进基层廉政建设,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江山市村级集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监管办〔2012〕25号)、《江山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市委〔2015〕185号)、《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江政发〔2018〕39号)、《江山市村级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江监管办〔2019〕11号)、《江山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选管理办法(试行)》(江监服办〔2020〕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村级小微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补充规定》(江监管办〔20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及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二、公共资源交易是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自然村)(以下统称村级)财政资金、集体经济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村庄规划设计(编制),以及街道或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自然性资源的承包、出租、出让、转让等活动。

三、公共资源交易遵循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的原则。

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接受街道纪工委、村社监委监督。村民可以依照规定就本村工程建设事项向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提出意见、建议,或者直接向街道提出意见、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同时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交易范围和规模标准

属于下列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项目进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一)工程类

1.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

2.与新建、改建、扩建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含暂估价采购)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

3.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

4.工程勘察、监理、项目管理等服务采购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 25 万元以下的;

5.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B)项目、设计-采购总承包(E-P)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P-C)项目,单个项目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的。

(二)采购类

(1)货物采购:除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外,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参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2)服务采购:除与工程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等服务采购外:

1.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建筑垃圾清运、安全保卫等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造价鉴证(工程审价)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项目,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或者年度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

3.土地(矿产)评估机构、环评服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选择项目,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或者年度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

4.测量测绘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 1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

5.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培训服务、法律服务、档案管理等专业技术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 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

6.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规划选址报告、土地评估报告、建设用地预审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宗地图测绘、项目申请报告、工程抗震设防(评价) 报告、防雷装置跟踪检测及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占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工程检测(鉴定)报告、施工许可报告、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等服务采购,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 1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

(三)国有经营性资源配置类

1.国有水库、河道、溪流、山塘、鱼塘、果园、茶园、苗木园等经营管理权出让项目,年租金估价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2.国有房屋、集贸市场、晒场、堆场、店面、厂房、农田水利设施、文教、卫生、体育设施等使用权出让(出租)项目, 单个项目月租金评估价在 5 千元以下的,或者同一批次评估价在1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的。国有房屋、设施出售项目,单个项目评估价在 1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

3.国有对外营业的食堂经营权、商店经营权,单项评估价在 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或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聘用食堂工作人员劳务外包单个年度费用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国有企业的报废车辆(含公车改革后车辆)、办公电器、家用电器、办公家具等实物处置项目,单个(件)实物评估价在 1 万元以下的,或者同批次实物评估总价在 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

(四)农村综合产权流转类

1.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单个项目年租金评估价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单个项目评估价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山塘、水库)经营权,单个项目年租金评估价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选位权),同批次在50户以下的;

5.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单幅(块)出让评估价在 1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

6.农民自愿申请的农村房屋所有权,同一产权人出让标的评估价在 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或者多个产权人同批次出让评估价累计(合计)在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7.农林产品所有权,单个项目出让评估价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或者同批次出让评估价累计(合计)在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8.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单个项目评估价在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或者同批次出让评估价累计(合计)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9.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设备所有权,单个项目评估价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或者同批次出让评估价累计(合计)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10.农村集体所有房屋、场地出租,单个项目年租金评估价在1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的,或者同批次项目年租金评估价在1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

11.农村集体所有房屋出售,单个项目评估价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或者同批次多个项目评估价在 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的;

1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资源使用权,单个项目评估价在 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或者同批次出让评估价累计(合计)在1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

13.资产资源出让、转让年限原则上按下列规定确定:

(1)店面、厂房、仓库等经营性资产项目出租或对外承包的期限一般为5年;

(2)晒场、堆场、山塘、鱼塘、水库、杂地等自然性资源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3)山场等自然性资源项目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高不得超过20年。如确需延长到10-20年之内的,需经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项目业主报街道审批。

规定范围的项目达到上述标准上限以上的,应当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第三章  招标项目审批

公共资源交易方式主要有招标、采购、拍卖、挂牌、竞价、协议等配置方式,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应当作为主要方式。

(一)公开招标项目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达 30 万元及以上的应当向法人招标。30 万元以下且未涉及施工安全、结构安全的项目,可以向自然人招标,但必须经街道审定。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能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等负责。

2.招标项目确定后,填写审批表,其中:

(1)村级建设项目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组团联村(社)组长及团长、业务分管领导、三资分管领导、纪工委书记审批立项。

(2)村级建设项目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组团联村(社)组长及团长、业务分管领导、三资分管领导、纪工委书记审查,提交街道主任审批立项。

(2)村级建设项目30万元以上的,由组团联村(社)组长及团长、分管业务领导、三资分管领导、纪工委书记审查,再由组团联村(社)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提交街道领导班子商议同意后,提交街道主任审批立项。

(3)村级货物(服务)采购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由组团联村(社)组长及团长、业务分管领导、三资分管领导、纪工委书记审批立项。

(4)村级货物(服务)采购5万元以上的,由业务分管领导、三资分管领导、纪工委书记审查,再由组团联村(社)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提交街道领导班子商议同意后,提交街道主任审批立项。

(5)街道工程建设、村级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由业务科室或分管领导提出报街道主任审批立项,原则上10万元以上需提交街道领导班子商议同意。

3.项目业主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向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下列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村级项目村(居)民代表民主议事记录表;

(2)村级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3)村级项目授权委托书;

(4)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未涉及结构安全的工程项目可不提供,公选项目需另外提供电子版);

(5)项目权属证明材料;

(6)项目预算书(项目招标预算不得低于成本价,公选项目需另外提供电子版);

(7)涉及土地、规划审批需经相关部门同意;

(8)其他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集体出资类项目即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服务采购项目5万元以下的由村社区两委会议决议通过,5万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

(2)产权交易类(收益类)项目在街道交易的提供村社区两委会议决议,5万元以上的提供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

(3)1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提供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预算(含工程量清单),提供有资质单位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按照定额标准编制工程造价、工期,按照质量管理要求确定质量标准。对10万元以下规模小的简单项目,可只提供有资质人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

(4)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由项目业主根据政采云价格、市场调查、同期同类型项目采购价格确定最高限价;

(5)资产资源处置项目原则上应当委托符合资格要求的中介机构评估,由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确无相应评估机构评估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市场调查后确定,或者参照同期同类型资产资源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6)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应当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得低于成本价。经营性资产和自然性资源配置项目一般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设定保留价的保留价不应低于评估价或同类项目市场价。最高限价、保留价由项目业主或评标小组根据市场价格商定;

(7)依法需要行政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实行许可证制度的采沙、采石等项目,以及未界定的荒山、荒地、荒滩项目,经街道分管领导初审后,由项目业主根据项目情况报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农业、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不得进行交易;

(8)沙场、沙滩、采石场等使用权实行许可证制度,依照国土资源、水利行政部门规定确定;

(9)对于应进入市级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相关材料手续完备经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之后,由项目业主委托代理机构进行交易工作,但相关材料必须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

(10)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以上的小额工程施工项目公选实行全程电子化,在市级小额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由于特殊情况不采用电子方式公选的,应在项目交易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监管办审定)。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施工项目,如果面向企业法人公选的,鼓励进入小额电子化交易平台交易。

(二)可不进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项目,经审批同意后,可不进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1)工程类项目:小微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全过程咨询等服务)。

(2)采购类项目

①单次批量1万元以下货物采购类。

②在“政采云”平台目录内货物,在成交价不高于“政采云”报价前提下,经财政办公室价格审核,经分管领导或街道领导班子会议审批同意后,可由各村社从相关供应商采购;

(3)农村产权流转类项目:单个项目年租金评估价1万元以下的。

(4)二次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失败的项目。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虎山街道审批权限内的公开招标项目,经街道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原则上可以不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1)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布置的急、难、重任务相关项目;

(2)衢州市及以上的赛事、节会、论坛、创建等重大活动相关项目;

(3)由少数国有企业实施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等项目;

(4)非国有企业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项目;

(5)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在街道审批权限内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项目。

3.可不进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审批及交易程序:

村级特殊交易项目审批,提供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经联村团长、街道三资管理办公室、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理小额公共资源特殊交易申请,由村级自行组织招标。工程类项目:采用村自行公开招标、竞价比选、包清工、直接委托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含自然人),也可以自行雇工;采购类项目:采用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政采云平台等方式采购;农村产权流转类项目:采用高价中标方式招标。招标结束后向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招标公告、报名身份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书、报价记录表、公示、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等材料。

4. 加强村级自行招标项目监督管理

规范村级自行招标程序:村监委应当全过程参与村级自行招标项目监督管理,招标方案必须经村两委集体商议,村务公开栏公示,组团联村(社)干部及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村自行组织招标方式可以采取村自行公开招标、竞价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招标。

第四章  规范招标文件编制

项目进行招标应当编制招标文件,确定交易方式、评标标准、评标办法、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数额、违规违约责任和合同主要条款等条文。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低不少于0.2万元,除违规情形外,未中标人保证金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项目技术要求高、涉及结构安全和施工安全的,可以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比例。

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但最低不少于0.2万元,履约保证金不高于中标价的10%。经营性资产和自然性资源配置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为评估价的10%-30%,履约保证金一般不高于合同价的10%。

第五章  发布公告

(一)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符合要求的资料,2 个工作日内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交易信息,发布时间一般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主要为:

1.项目名称;

2.项目基本概况;

3.项目预算价、评估价或起始价;

4.报名人资格条件;

5.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6.交易保证金缴纳数额、方式;

7.交易时间、地点和拟采用的交易方式;

8.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9.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二)已发布的公告信息需要澄清或更正的,项目业主必须在交易时间截止前 2 个工作日内将澄清或更正后的内容报经监督小组或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并在发布信息的同一网站发布和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报名人。投标报名人接到通知后书面回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澄清或更正的,顺延开标时间。

(三)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公开交易,报名不足三家的,进行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报名不足三家的,由项目业主申请,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同意,可以采用协商方式确定中标人。情况特别紧急的,由项目业主申请,经监督小组同意,可以采用现场场竞价、现场比选方式确定中标人。现场场竞价、现场比选和协商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成交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四)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五)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交易的资产资源项目,报名不足三家的,进行重新招标、拍卖、挂牌,或者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经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同意,可以采用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成交价不应低于评估价。第二次发布公告无人报名的,或报名不足三家的,经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可以在评估价基础上降低不超过10%作为再次交易起始价(以此类推)。

第六章  规范资格审查

(一)接受报名及组织开标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件,认真核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做好记录,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对投标人或其代理人应当严格执行“三一致”核验,即做到人员和身份证件及相关证件一致, 人员与授权书或介绍信一致,人员与其签名及联系方式一致,杜绝代签现象,并严格审查授权书的有效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集资料和相关证据,作好记录,并向监督组织或者评标组织报告。监督组织、评标组织 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处理:

1.递交虚假资料的;

2.一个投标人持有二份以上授权委托书、介绍信、 技术资料、商务报价、保证金或其交纳凭证到现场投标等一人代办多个投标人投标事宜的;

3.放弃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或者取消(中止、解除)合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重新招标时的投标。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因涉嫌违反招标投标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期间或投标企业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期间的,不得参 与村级工程的投标。前款规定原因消除后,按照处理决定确定投标资格;

4.被国家、浙江省、衢州市或者我市列入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的法人、自然人,在公示期间不得参与村级工程的投标;

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第七章  开标、定标

一般项目需有3名及以上(单数)作评委,由业主单位确定对技术性较强重要项目可以按规定在市专家库中抽取,开标会全程监控、至少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在街道监督组织监督下按规定现场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公布开标结果,并做好相关数据记录,推进“不见面”直播方式开标。

第八章  公示

工程施工项目中标者在指定媒介公示期一般不少于1个工作日。

第九章  合同签订程序

公示期满后,无投诉无异议或投诉理由不成立的,中标候选人到街道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中标单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重新招标。合同签订前,中标方向招标人交纳合同履约金,合同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与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一致,工程款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最后一期工程款审计结束后结算。合同签订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一份,其中街道项目交街道财政办公室存档一份。

第十章  工程标后管理

(一)项目应建立管理小组和监督小组并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二)单项工程合同价30万元以上项目,应当选择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30万元以下的,可以聘请本村专业人员监理,支付的监理服务费不超过监理企业的市场价。监理职责、工作规范应当遵守国家、省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自觉增强守法、信用、履约意识,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等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按投标时规定的人员到岗到位,不得擅自变更。

(三)施工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可以给予建设单位施工管理员办理工程签证:

1.经批准进行设计变更的;

2.工程量或其他费用增减的;

3.未超出预算的暂定价项目;

4.非施工方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项目;

5.工程量清单中漏项、缺项、错项、增项;

6.建设单位提出的新增建设内容;

7.经建设方同意的其他事项。

签证必须即时核实、即时签证、严禁事后补签变更联系单。现场签证时要核对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核实签证内容及工程量。

《工程签证联系单》由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共同签署。工程施工过程中确需增加工程量的,增加的工程款超过中标合同价款20%以内的,村社项目必须经村社两委商议,其中5万以上提交街道领导班子商议同意。增加的工程款超过中标合同价款20%以上的,原则上应对超过中标合同价的部分进行重新招标。

(四)隐蔽工程必须在发生隐蔽前由施工单位提出,经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检查,不属于签证范围的,不予签证。属于签证范围,且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证,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返工处理。施工企业未在隐蔽前提出检查签证的,视为放弃签证,其增加工程量不予认可。

(五)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村社项目验收由村社书记召集相关人员共同验收;街道项目验收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职能办公室人员共同验收。需要进行规划、国土、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的项目,应先行进行专项验收。验收村级项目应在村监委全程监督下进行,街道项目应在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六)项目完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建设单位要收集和工程建设有关的台账资料,完善工程档案,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造价审核。单项合同价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业主自行验收结算。有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质保金支付:质保期满后,经业主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质保金。

(八)工程款支付办法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章  招标投标档案管理

相关建设单位要将招标投标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内容、程序相关资料收集后按上级规定归档;各建设单位在最后一笔工程款支付前,对招标投标项目前期及标后管理的相关资料收集后归档,并确保档案材料完整、真实、齐全。

规范村级自行招标档案管理:村级特殊交易项目审批资料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其他自行招标资料及标后管理资料由工程管理员负责在最后一期工程款支付前收集并归档,台账资料包括村两委决议、村级小微工程不公开招标申请表、工程量清单(预算、决算)、洽谈记录(直接委托)、施工合同(或雇工协议)、施工方相关资料(身份证、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等)、验收资料、工程款支付凭证(工程资金决算情况 、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核单)等。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一)街道及村社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均不得参与本街道、村社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交易;不得假借他人、企业名义承包本村工程和项目;不得强迫中标人转包、分包项目;不得强买强卖建筑材料;不得以强制受聘形式参与本村项目建设。参与经营性资产、自然性资源竞争的,应当报街道纪工委备案,并在项目决策、确定标底、设定保留价、起始价、开标、评标等全程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村(社区)、街道机关各办公室必须认真贯彻实施《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及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街道三资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村级自行交易项目招标及标后管理情况管理,对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具体情况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街道纪工委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三)规模标准“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原《虎山街道办事处关于虎山街道村级集体公共资源交易及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虎街办﹝2014﹞4号)同时予以废止。

附件:

1.虎山街道村级工程建设立项审批表

2.虎山街道村级货物(服务)采购审批表

3.虎山街道村级集体资源出租(出让)审批表

4.虎山街道工程建设立项审批表

5.虎山街道货物(服务)采购审批表

6.虎山街道集体资源出租(出让)审批表

7.虎山街道村级项目村(居)民代表民主议事记录表

8.虎山街道村级项目授权委托书

9.虎山街道村级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10.虎山街道村级小微工程不公开招标申请表

11.虎山街道村级建设工程变更签证单

12.虎山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单

13.虎山街道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单

14.虎山街道工程资金决算工程量分类清单

15.虎山街道村级建设工程资金决算报告

16.虎山街道村级工程质保期到期验收报告

17.虎山街道小额公共资源特殊交易事项洽谈记录表

18.虎山街道小额公共资源特殊交易事项洽谈记录表(资源出让)

虎山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承办单位


承办人


项目建设

的必要性

(填写不够,请另附纸说明)

投资额度(元)


资金筹集措施

自筹

(       拨款)

设计方案

(有设计文件的,另附设计文件)

招标范围

全部招标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

组织招标

招标地点


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组团联村(社区)干部签名: 年 月 日

组团联村(社区)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业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三资”分管领导

(社区财务审核领导)签名: 年月 日

纪工委审核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年 月 日


备注:其中10万元以上工程需经街道主要领导审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资金筹集措施(资金来源)填写不下的,请另附材料。有设计文件的,设计文件另附。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街道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一份。

虎山街道村级货物(服务)采购审批表

名称


规模数量


承办单位


承办人


要求或规格


投资额度(元)


资金筹集措施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政府采购云平台)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 组织招标

招标地点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要求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采购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意见

组团联村(社区)干部签名: 年 月 日

组团联村(社区)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业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三资”分管领导

(社区财务审核领导)签名: 年月 日

纪工委审核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年 月 日


备注:其中5万元以上采购需经街道主要领导审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资金筹集措施(资金来源)填写不下的,请另附材料。有设计文件的,设计文件另附。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街道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一份。

虎山街道村级集体资源出租(出让)审批表

资源名称


申报时间


项目基本情况及预期效益


村(社区)两委或村(居)民代表意见及村(居)监委意见

村(社区)两委或村(居)民代表意见: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

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村(居)监委意见:

村(居)监委(盖章)

年    月    日

领导审核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驻村(社区)干部签名:

年   月   日                                                    

驻村领导(社区财务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社区财务审核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村社区(队)一份,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街道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中心一份。

虎山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承办单位


承办人


项目建设

的必要性

(填写不够,请另附纸说明)

投资额度(元)


资金筹集措施

自筹

(       拨款)

设计方案

(有设计文件的,另附设计文件)

招标范围

全部招标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

组织招标

招标地点


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业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纪工委审核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年 月 日


备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资金筹集措施(资金来源)填写不下的,请另附材料。有设计文件的,设计文件另附。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街道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一份。

虎山街道货物(服务)采购审批表

名称


规模数量


承办单位


承办人


要求或规格


投资额度(元)


资金筹集措施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政府采购云平台)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 组织招标

招标地点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要求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采购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业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纪工委审核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年 月 日


备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资金筹集措施(资金来源)填写不下的,请另附材料。有设计文件的,设计文件另附。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街道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一份。

虎山街道集体资源出租(出让)审批表

资源名称


申报时间


项目基本情况及预期效益


领导审核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街道意见

年    月    日


村(社区)项目

村民代表(两委)民主议事记录表

年月日,我村(社区)就项目召集村民(社员)代表在村会议室进行讨论。会议应到 人,实到 人,会议听取就该项目的必要性、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情况介绍,会议采用举手表决形式,对该项目相关事项进行表决,并决定该项目预计投资(收益)万元,赞同: 人、反对: 人、弃权 人。

参会议事人员签名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

社长签名:

年 月日

村民(居民)委员会(章)

村(社区)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章)

村(居)监委主任签名:

年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村社区(队)一份,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街道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一份。

虎山街道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采购、资源出租出让)项目招标授权委托书

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虎山街道项目预算价(预计收益)约元,资金自筹。经村(居)民代表(两委)会议表决通过后,报经街道批准并同意实施,该工程各方面工作已准备到位,现委托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事宜。

委托单位名称:虎山街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虎山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虎山街道村(社区)工程监督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努力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监管,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对本村(社区)工程成立监督管理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社区居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虎山街道村级小微工程不公开招标申请表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万元)


交易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业务线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组团联村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公共资源分管领导(或街道主任)意见

签名(公章):

年月日

注:1.本表适用于乡镇(街道)机关、村社单位自行组织交易的项目。

2.村级小微工程不公开招标,1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以上包括本数),填写本申请表上报街道审批后,各单位自行组织交易,可以不进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万元以下的,根据规定,各单位自行组织交易,由街道机关、村社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3.交易方式:公开招标(本村及临近村)、竞价比选、包清工(甲方自行购买材料,由乙方来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自行雇工、直接委托等方式确定施工方。

4.小微工程的台账:村两委决议、申请表、工程量清单(预算、决算)、施工合同(或雇工协议)、施工方相关资料(身份证、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等)、验收资料、工程款支付凭证。

5、本表一式三份,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或财政管理科)、申请单位各执一份,申请表上交一份给街道,其他台账资料各单位留存建档,并做好报表。

工程变更签证单

工程名称


施工日期


序号

签证内容

单 位

数   量

金额


























监理监督单位意见

变更原因:

监理监督单位(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签证单位

施工单位(签章)

建设单位(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街道意见


备注:其中增加的工程款超过中标合同价款20%以内的,村社项目必须经村社两委商议,其中5万以上提交街道领导班子商议同意。本表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报街道村级集体“三资”服务中心一份。

村(社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单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主要数据及质量评价


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人员签名


施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业主单位意见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

社长签名:

年 月日

村(居)民委员会(章)

村(社区)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村社区(队)一份,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报街道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一份。

虎山街道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单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主要数据及质量评价


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人员签名

年月 日

施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工程量分类清单

内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金额

备注

































































































合计






参加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报街道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一份,报审计部门一份(10万元以上)。

工程

资金决算情况

该工程预算价为元,于年月日公开投标,  由公司以预算价下浮%中标,即合同价元(¥:)。根据原合同有关约定,本工程决算资金(审定工程造价)为(大写)元整(元)。除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大写)整(元),本次应付工程款为(大写)      元整(元)。质量保证金从验收合格(审计结束)之日起至壹周年后进行结算(即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决算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村级“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一份,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

附:工程量分类清单一份

甲方参加人签名:

乙方参加人签名:

年月 日

工程质保期到期验收报告

工程已于     年   月   日进行竣工验收,交质量保证金(大写)元(¥       元),至今已满一年。经现场检查:

建议退还质量保证金(大写)          元(¥       元)。

参加人员: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社区居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虎山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不公开招标项目洽谈记录表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万元)


交易方式


洽谈过程(包括原来预算价、成交价、工期要求、质量要求、款项支付办法、双方责任约定等)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洽谈小组成员签名

年月日

项目实施单位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

虎山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不公开招标(资产资源)洽谈记录表

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


收益预算(万元)


交易方式


洽谈过程(成交价、租期、双方特殊约定、租金支付办法、双方责任等)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洽谈小组成员签名

年月日

承租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一式三份


【虎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及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