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20201/2022-15513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石门镇 | 成文日期: | 2022-09-02 |
发文字号: | 石政发〔2022〕10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HSJD99Q-2022-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围绕“衢州当龙头,全省争上游”的目标,根据《中共江山市委办公室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22〕49号)等文件精 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衢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党政同责、压实主体责任,以“长牙齿”的硬措施,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粮食安全基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从严保护。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牢固树立“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从严管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二)坚持属地管理。明确保护目标,压实主体责任,村两委对辖区内所有耕地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镇党委、政府负责跨区域协调耕地管理保护工作,并做好“田长制”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三)坚持预防在先。运用数字化改革成果,“人防”与“技防”相合,精准、动态监管耕地变化,将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质量优先。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行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
(五)坚持奖惩并重。强化耕地保护绩效考核,完善奖惩机制,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
三、工作目标
实现全镇耕地田长制全覆盖,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耕地管理责任体系,2023年1月起,田长制责任体系常态化实施,确保耕地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实现耕地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四、组织体系
(一)田长设置
全镇实行田长制,镇级设立田长、副田长;村级设立田长、配备耕地保护巡查员。
1.镇级田长
田 长: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副田长:镇分管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
2.村级田长
村级田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各行政村根据网格划分,每个网格配备一名耕地保护巡查员,从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中择优聘用(从网格长或网格员择优聘用)。
(二)分级明确责任区域
田长责任区域按所管辖行政区域划分。镇级田长责任区域以镇为单元,村级田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为单元。国有和镇集体农田由所在镇负责。
(三)工作职责
1.镇级田长职责
(1)对本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负具体责任,镇级田长每年赴村现场巡查不少于 2 次;
(2)负责本镇田长制建设,与村级田长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
(3)负责实施或配合实施各类耕地整治项目,确保按计划完成;
(4)组织村级田长开展耕地保护巡查,依法履行耕地保护执法职责,及时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做好查处(处置)和整改工作;
(5)负责监管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用途,发现改变用途的,需及时处置,并向市田长办公室报告;
(6)及时协调解决耕地保护有关问题,重要事项第一时间向县级田长报告。
2.村级田长职责
(1)建立耕地保护巡查台账制度,村级田长不定期全面巡查对所有耕地田块巡查周期每个月不少于 1 次;
(2)向农户、农业经营户宣传解读耕地保护政策法规,监督农户、农业经营户依法利用耕地,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处置耕地抛荒;
(3)配合做好各类耕地整治项目实施工作,对项目施工和质量进行监督;
(4)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或破坏耕地问题,要及时制止;不能制止的,及时通过“耕地智保”应用向上级田长报告;
(5)配合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乡镇(街道)做好各项耕地保护工作;
(6)加强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和征地补偿资金管理,依法依规合理分配使用;
(7)完成镇级田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3.巡查员职责
村级耕地保护巡查员每周巡查 1 次以上,发现违法违规占用或破坏耕地问题,及时制止、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村是落实田长制的责任主体,各村要把耕地保护纳入村支两委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村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
(二)加强资金保障。多渠道筹集整合资金,着力保障耕地保护和田长制建设资金。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及耕地保护任务重、利用效果好的地区的投入,发挥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耕地开发建设,为耕地保护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田长制工作,通过主流媒体社会公告田长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支持,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加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
附件:石门镇镇级田长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田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石门镇田长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田长:郑李慧(党委书记)
王江水(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田长:蔡荣(党委副书记)
成员:陆会荣(金炉村田长)
冯中富(岭底村田长)
毛焕贤(新群村田长)
胡灵军(延龄村田长)
赵金华(泉塘村田长)
毛建军(溪底村田长)
毛建成(清漾村田长)
赵容高(达篷村田长)
毛根海(琚家岗村田长)
王建勇(界牌村田长)
刘和海(灵岗口村田长)
柴树林(长山源村田长)
祝小华(西山村田长)
周忠亮(江郎山村田长)
毛宣(郎峰村田长)
田长办设在石门自然资源所。
主任:蔡荣(镇党委副书记)
联络员:祝斐瑞(石门自然资源所干部)
石门镇党建综合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