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134/2023-153388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发文机关: | 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就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施的绩效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现作如下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主体。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2.覆盖地区。全市19个乡镇(街道)。
3.受益人群。奖扶年度发放人数目标值约1.7万人,实际完成17494人(其中上报国家17170人、省标324人;因2022年新增两女户政策人数新增比较多)。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发放人数目标值326人,实际完成326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发放人数目标值379人,实际完成379人;其他人员(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放人数目标值35人,实际完成35人。
4.主要内容。给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发放奖励扶助金或特别扶助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上级下达我市奖特扶资金共1505万元,我市地方财政配套791.824万元。
上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如下:
目标1: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发放补助资金721万元,解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有助于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目标2: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发放补助资金440万元,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资金都按规定时间及时准确地发放给了奖特扶对象,执行率为100%。资金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资金预算安排和发放情况。在收到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文件后,及时与江山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一起,于7月底前将奖特扶资金发放到位,到位率达到100%。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我市始终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奖特扶制度实施工作。全市各乡镇(街道)也高度重视项目的组织实施,重点抓健全运行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信息核查、细化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确保奖特扶制度高质量落地。强化业务培训,举办全市乡镇(街道)、村居业务人员专项培训班,加强对奖特扶资格确认政策、PADIS系统操作知识技能的培训。将奖特扶制度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政策的宣传,将奖特扶制度享受对象的信息核查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落实。
持续健全“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管理运行机制。卫生健康局负责确认、核实奖特扶对象人数,编制年度资金需求计划,管理奖特扶信息管理系统,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汇总上报、综合分析,掌握并监督代理发放机构建立奖特扶对象个人储蓄账户和资金管理情况。财政局负责奖特扶资金的预算、决算;在代理发放机构江山农商银行设立资金发放专户,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和管理;督促代理发放机构江山农商银行将扶助金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代理发放机构江山农商银行根据卫生健康局提供的奖特扶对象名册建立资金发放账户,根据委托发放要求按时将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划转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并将建立个人账户和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反馈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和财政局。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接受监察、财政、卫生健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政策全面高质量落实。大力加强督促检查和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信息质量。一是开展逐级专项核查。市对各乡镇(街道)扶助保障对象信息进行专项核查,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入户核查、重点对象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户核查,并提交核查报告。二是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市卫生健康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凡接到举报或投诉线索,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三是确立信息反馈制度。市卫生健康局在核查中对发现的错误信息及时予以通报反馈给乡镇(街道),并要求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和更正。
2.数据质量管理。将数据核查纳入年度“双随机”检查内容,严格执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信息核查及2022年目标人群资格确认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并按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召开全市乡镇(街道)计生专干会议,对数据信息核查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和强调。各乡镇(街道)也对信息核查进行了周密安排,并召开村居联系员专项会议,组织信息核查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专人负责、讲评考核和监督举报等制度,确保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突出重点环节,确保资格确认准确率。切实防止虚报冒领或信息错漏现象发生,确保扶助对象信息准确无误。一是加强与公安、民政、人力社保、残联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核对,以及跨区县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逐一对扶助对象的申报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残疾证、死亡证明等进行重新核查,对材料不全的,及时协调当事人和有关部门进行补充完善,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整理归档,统一存放乡镇(街道)保管。二是对PADIS系统中扶助对象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地址等信息逐个进行排查、核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更改,保证系统信息准确可靠。三是对核查出的因死亡、残疾康复、婚姻状况变化、收养子女、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原因造成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求必须与当事人亲自见面核实确认,并做好耐心的解释说明工作,之后及时调整退出扶助对象范围,确保不因政策宣讲不到位、退出原因不明而导致群众不理解,并进而引发上访等问题。
三、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为了扎实做好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浙江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规定时间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价工作按时完成。我局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绩效评价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对所辖乡镇(街道)进行抽查工作,按时上报自评报告和统计报表。
四、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产出分析。
1.实施进度和数量情况。2022年确定的年度指标值都得到了100%的完成。奖扶年度发放人数目标值约1.7万人,实际完成17494人(其中上报国家17170人、省标324人;2022年新增两女户政策新增人数比较多)。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发放人数目标值约334人,实际完成326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发放人数目标值约386人,实际完成379人;其他人员(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放人数目标值约35人,实际完成35人。
2.完成质量和投入产出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组织实施,狠抓政策落地,在健全运行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信息核查、细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有益探索,确保奖特扶制度在江山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一是继续把奖特扶实施工作纳入健康江山考核,将奖特扶资格确认准确率等设置为考核指标,确保政策的落地见效。二是严格执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时部署任务、明确具体要求。三是召开全市人口家庭工作会议,就奖特扶对象信息核查工作进行部署动员,严把政策关、信息关、核查关。四是组织开展奖特扶制度专项培训班,以乡镇(街道)、村居二级工作人员为对象,重点培训奖特扶资格确认政策和系统操作等内容,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全覆盖。五是通过政策宣传、干部代办、窗口受理等服务,以及村、乡镇(街道)、市局层层审核把关和部门信息共享核查,确保奖特扶政策的全面精准落地。
3.项目管理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要求进行资金管理,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持续健全“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有效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2月底前,完成奖特扶对象个案申报、审核及录入工作;3月底前,完成全市奖特扶对象人数汇总上报工作;7月底前,全市完成发放工作。
2.项目活动和服务开展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全市有18234个计划生育对象得到了政府的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增加了他们的家庭收入,提高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有效地缓解了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这对于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具有显著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社会性分析。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的实施,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享受到改革成果,受到群众普遍好评。
五、自评结论
(一)评价结论。我市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奖特扶制度实施工作的部署精神,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确保了符合条件的享受对象一个不落,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市始终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奖特扶制度实施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的组织实施,重点抓健全运行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信息核查、细化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确保奖特扶制度高质量落地。强化业务培训,举办专项培训班,加强对奖特扶资格确认政策、PADIS系统操作知识技能的培训。将奖特扶制度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政策的宣传;将奖特扶制度享受对象的信息核查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落实。
2.持续健全“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管理运行机制。卫生健康局负责确认、核实奖特扶对象人数,编制资金需求计划,管理奖特扶信息管理系统,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汇总上报、综合分析,掌握并监督代理发放机构江山农商银行建立奖特扶对象个人储蓄账户和资金管理情况。财政局负责奖特扶资金的预算、决算;在代理发放机构江山农商银行设立资金发放专户,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和管理;督促代理发放机构江山农商银行将扶助金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代理发放机构江山农商银行根据卫生健康局提供的奖特扶对象名册建立资金发放账户,根据委托发放要求按时将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划转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并将建立个人账户和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反馈卫生健康局和财政局。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接受监察、财政、卫生健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政策全面高质量落实。大力加强督促检查和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信息质量。一是开展逐级专项核查。我局对各乡镇(街道)扶助保障对象信息进行专项核查,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入户核查、重点对象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户核查,并提交核查报告。二是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卫生健康局和乡镇(街道)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凡接到举报或投诉线索,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三是确立信息反馈制度。我局在核查中对发现的错误信息及时通报反馈给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和更正。
4.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将数据核查纳入年度“双随机”检查内容,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信息核查及2022年目标人群资格确认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召开全市乡镇(街道)计生专干工作会议,对数据信息核查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和强调。各乡镇(街道)也对信息核查进行了周密安排,并召开村居联系员会议,组织信息核查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专人负责、讲评考核和监督举报等制度,确保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加强与公安、民政、人力社保、残联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核对,以及跨区县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逐一对扶助对象的申报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残疾证、死亡证明等进行重新核查,对材料不全的,及时协调当事人和有关部门进行补充完善,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整理归档,统一由乡镇(街道)存放保管。二是对PADIS系统中扶助对象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地址等信息逐个进行排查、核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更改,保证系统信息准确可靠。三是对核查出的因死亡、残疾康复、婚姻状况变化、收养子女、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原因造成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求必须与当事人亲自见面核实确认,并做好耐心的解释说明工作,之后及时调整退出扶助对象范围,确保不因政策宣讲不到位、退出原因不明而导致群众不理解,并进而引发上访等问题。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
问题困难:现行奖扶标准2012年制定,已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群众对此有意见;推行“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后,群众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奖特扶对象资格确认精准的难度加大。
原因:目前部门间信息尚未有效共享共用,亟需对相关流程及信息网络进行修改完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建议
一是提高奖特扶享受的扶助金标准。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格确认的政策口径、办理流程等要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生育政策调整、“放管服”改革等要求,建议国家修改完善现行奖特扶政策的操作流程、环节等,从顶层设计上推动部门间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减轻基层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