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20201/2023-15274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市红十字会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单位全称: 江山市红十字会
公开电话: 0570-4371395
监督电话: 0570-12345
单位地址: 江山市西山路2号
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邮政编码: 32410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衢州市、江山市有关红十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负责应急预案制订、红十字会救援队伍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等各项备灾救灾工作。建设和管理红十字备灾救灾设施。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有关响应程序,在辖区内发出赈灾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三)开展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四)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
(五)协助政府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六)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教育、关心关爱艾滋病患者、病毒感染者及其他人道救援工作。
(七)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负责红十字会网上平台建设。
(八)依法开展募捐活动,设置和管理公共场所红十字募捐箱。依法处分募捐款物。
(九)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公益事业。
(十)开展与境内外红十字会(组织)的交流和合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