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9X3/2023-151928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发文机关: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单位 | 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普法联络员 | 林颜丽 | 分管领导 | 王志军 |
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任务 (共性、个性) | 一、共性任务 1.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做好法治宣传。围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开展广泛法治宣传。重点突出为涉外民营企业在“走出去”和“请进来”过程中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普法服务,促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3.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发挥局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局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宣传元素融入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加强衢州地方性法规的宣传。 6.对照“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重点任务,结合各单位职能,进行部署落实。积极运用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开展工作。 7.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局市管领导干部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8.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9.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社会大普法格局。 二、个性任务 1.积极探索法治主题文艺精品创作; 3..聚焦文物安全等重点领域,围绕“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认真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增强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4.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项宣贯活动,组织景区、旅行社、网吧、娱乐场所等单位对条例要点进行解读和宣贯。 | ||||
本单位年度普法计划 | 1.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上级会议精神等,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 2.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以及民法典宣传月、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4.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国旅游日、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其他重要的推广法律节点,宣传“国家安全法”“旅游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5.开展业主座谈会,加强守法经营理念宣传。 特色亮点工作: 1.积极探索法治主题文艺精品创作; 2.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广电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3.开展《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宣贯; 4.在景区、旅行社、网吧、娱乐单位等文旅行业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项宣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