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209A/2023-15190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文机关: 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5-24

江山市民政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计划

发布日期:2023-05-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单位

江山市民政局

普法 联络员

宋 伟

分管领导

鲁小强

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任务

(共性、个性)

一、共性工作

1.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做好法治宣传。围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开展广泛法治宣传。重点突出为涉外民营企业在“走出去”和“请进来”过程中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普法服务,促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3.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宣传元素融入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加强衢州地方性法规的宣传。

6.深入开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专项行动。对照“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重点任务,结合各单位职能,进行部署落实。积极运用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开展工作。

7.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8.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广泛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优化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充分运用短视频开展普法,加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资源的创作和申报力度,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

9.把普法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及时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和案(事)件进行权威解读,向公众释法明理,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办理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10.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社会大普法格局。

二、个性工作

1.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相关人群对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2.宣传《浙江省擦亮“浙有众扶”金名片实施方案》《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供养费核算办法》,提高救助业务的经办能力和大救助信息系统操作水平,同时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

3.结合“六一”儿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条例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

4.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开展2023年“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弘扬慈善文化,使“人人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

5.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婚姻登记场所播放婚姻法律文化宣传视频,同时在“浙里办”“浙有姻缘”“婚前教育云课堂”线上宣传,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掌握家庭经营技巧,做好进入婚姻的准备,增强家庭责任感,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幸福。

6.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服务对象宣传殡葬管理条例、惠民殡葬政策,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本单位年度普法计划

1.开展党内外政策法规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

2.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宣传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月等活动。

3.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年度述法等工作。

4.运行微信、新媒体平台进行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