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088/2023-15162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 上余镇 |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等文件要求,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对“上余2023003#区块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改善上余镇集镇周边小学生就学环境,扩大办学规模,拟在上余镇大溪滩村开发1个地块,地块用于上余镇大溪滩小学扩建保障周边学生就学,规划用途为:教科文卫用地。拟征收大溪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251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江山市文苑路89-3号
联系方式:廖柯毅 18767098798(778798)
邮箱:262530789@qq.com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土地征收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土地征收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2)土地征收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在哪些方面;(3)对土地征收持何种态度;(4)有何意见和建议;(5)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四、公告说明
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上余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附件:上余2023003#区块红线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