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81B/2023-129489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发文字号: | 江财农〔2023〕75号 |
江山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1号)、《江山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财农〔2022〕10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获得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30万元,现将上述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中心,请你中心对照省定任务清单和江山实际情况,及时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表,并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江山市财政局 江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省下达资金文件名称 | 资金文号 | 资金 总额 | 资金使用计划 | 备注 | |
本次安排资金 | ||||||
产业增收 项目 | 雨露 计划 | |||||
1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浙财农〔2023〕11号 | 2130 | 2110 | 20 | 其中2000万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 |
合计 | 2130 | 211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