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3481/2023-12932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3-30
发文字号: 江教 〔2023〕35号

关于印发《2023年江山市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市属学校、督学中心、民办学校: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教育厅和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开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江山市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山市教育局  

2023330日 


2023年江山市中小学食堂采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根据省纪委省监委《2023年深入开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决定从3月起至12月开展全市中小学(含民办)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食堂采购专项治理,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重要举措,事关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中小学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学校建设的高度,认真抓好食堂采购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中小学食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中小学“清廉学校”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治理目标

围绕规范食堂采购管理总目标,通过中小学食堂采购专项治理工作,规范中小学食堂在采购、验收、财务核算、信息公开、监督指导等环节,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发挥食堂公益和教育功能,切实打造师生满意、阳光清廉、社会认可、家长放心的学校食堂。除乡村小规模学校、偏远山区学校或教学点以及尚处于承包或托管合同期学校外,着力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全覆盖、中小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采购由政府或部门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全覆盖,其中民办学校自行选择的配送企业须报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中小学使用“食堂智治”应用全覆盖、中小学AB级食堂全覆盖。

三、治理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规范食堂采购管理为突破口,严格落实政府责任,着眼发现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物、见因、见责、见处置结果、见整改落实。

——坚持纠治并举。紧盯采购流程、验收管理、财务核算、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深入整治食堂采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加大问题查处力度。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上的“短板”,督促建章立制、坚决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做好食堂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

——坚持常态长效。高度重视中小学校食堂采购常态化管理工作,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大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督导和调度,落实好责任和要求,常态长效抓好食堂采购管理工作。

四、聚焦重点

紧扣目前中小学食堂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聚焦20221月以来中小学校食堂采购机制不够健全、食材验收不够规范、资金管理不够到位、监管不够有力等四方面14个突出问题。

(一)采购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1.重点治理学校食堂未持有有效许可证或未在许可范围内经营;学校未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管理组织机构,未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的行为。

2.重点治理食材采购程序不够完善,大宗物品未实行统一招投标,未实施统一配送的行为。偏远山区学校、民办学校未规范定点配送。

3.重点治理学校食堂未制定规范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存在监管缺失的行为。定点配送的学校未规范供应商考核办法和考核。

4.重点治理实施统一配送的食堂未提前通过天下良仓下单。

(二)食材验收不够规范问题

5.重点治理学校食堂未把好食品原材料入口关,未建立原材料验收制度,验收过程中存在验收品类不符,原材料缺斤短两或以次充好,入库、验收、保管、出库验收过程存在不规范的行为。

6.重点治理食堂验收队伍存在缺位情况,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到位或长期不轮岗,索票索证手续不齐全的行为。浙食链没有常态使用。

7.重点治理实施统一配送的食堂在验收后,没有及时在天下良仓平台签收。智能验收系统因网络和日常保养不善而不能正常使用。

(三)资金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8.重点治理学校食堂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未实行单独核算或单独核算范围不统一,收入不入账或建立账外账,贪污挪用或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9.重点治理虚列师生餐费、虚列配送物质、虚开食材票据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送礼等。

(四)监督指导不够有力问题

10.重点治理学校未建立家长、师生食堂问题投诉渠道和及时反馈机制的行为。

11.重点治理学校食堂运行管理资料不规范不完整,未进行统一存档备查的行为。

12.重点治理部分学校领导及后勤人员失职渎职,接受食材供应商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和礼卡,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13.重点治理学校未充分发挥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的作用,未实行对食堂管理全过程监督的行为。

14.重点治理对民办学校食堂监管不够到位。

五、实施步骤

为扎实稳妥推进治理工作,确保整治规范到位,分四步推进落实。

(一)部署准备阶段(3月下旬)

根据省教育厅和衢州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在对全市中小学校食堂采购、验收、财务、监管等情况进行摸底,根据学校性质、学校规模,分类摸排食堂运营模式、采购方式、配送方式、验收方式、财务管理等相关信息,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近年来接到的食堂管理违法线索以及查办的案件,加强分析研判,找准各类问题症结,制定食堂采购治理工作方案,报衢州市教育局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

各校对照治理重点,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举措,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善食堂管理制度,提升食堂治理水平。对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反馈的建议予以梳理采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重点整治阶段(510月)

1.专项检查。结合中小学校自查情况、近年来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情况,组建督查组,紧扣治理重点,依据相关规定,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核查、重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集中开展督查工作,督促指导中小学开展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精准治理,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堂采购领域违法案件。同时,视情商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并形成专项治理报告。定期开展中小学问题整改工作情况通报,对落实不力、推进不到位的学校进行约谈,推动治理工作见成效。(5月)

2.阶段梳理。2023年上学期结束前,各中小学要对食堂采购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等进行阶段回顾梳理,形成总结,发掘典型案例,在暑期开始前上报市教育局,为秋季开学后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整改完善做好准备工作。(6月)

3.推进深化。秋季开学后,各中小学校要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紧盯食堂采购关键环节,查漏补缺,运用“阳光厨房”模块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举报投诉等各个渠道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910月)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2月)

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分析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应用,全面提升食堂采购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优化完善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举措,形成并推广一批治理经验和工作成果,推动建立提升中小学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食堂采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教育财务核算中心、计财科、内审科、党建办、安管科、基教科等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中小学食堂采购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各中小学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作战表、任务图,精心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按时保质有序进行。

(二)加强监督,问题闭环。市教育局将根据进度安排,定期开展阶段工作督查,指导中小学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整改、通报、销号闭环管理机制,认真开展集中治理。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实行清单管理,限期整改,问题限期“出清”,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重大问题线索、跨区域大要案,必要时提级查办。

(三)加强研判,管控风险。各中小学校在开展食堂采购专项治理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学校食堂工作涉稳涉众,可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强化会商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介入疏导,并及时报告,防止引发社会风险。市教育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舆情监测和舆情处置力度,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四)加强引导,问责追责。各中小学要认真梳理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提炼工作经验做法,积极投稿宣传,以正面典型引领工作推进。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直接通报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并全系统通报,相关情况纳入年度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对专项治理工作执行不力、推诿扯皮的,对规范工作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对风险隐患思想麻痹、处置不力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各中小学要按照要求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材料。413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含主要工作、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存在问题、下步计划等内容)附件3、附件4511月,每月13日前上报附件4613日前上报中期工作情况总结和典型案例,1113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各幼儿园(含民办)参照开展治理工作。各督学中心做好辖管幼儿园的督促落实以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


附件:1.江山市2023年中小学食堂采购专项治理工作清单

2.江山市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方案

3.江山市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情况表

4.江山市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问题及整改清单


附件2

江山市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作专班方案


为全面推进江山市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江山市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人员组成及运行机制如下:

一、专班领导小组

组 长:姜淑芬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彬华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周燕雷  市教育局教育财务核算中心主任

余良容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周 刚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祝洪仓  市教育局内审科科长

周 雁  市教育局党建办主任

谢小伟  市教育局安管科科长

柴小冬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财务核算中心。

二、专项工作组及其职责

专班办公室设综合协调、检查指导、技术保障等3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周燕雷、周雁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专班日常工作;负责全面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各校工作信息的汇总、分析、报告和发布;负责编写重要工作文件、汇报材料、实施细则;负责处理有关的信访和投诉举报,协调处置中小学食堂采购管理突发事件;负责督导督查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每月晾晒、每季度通报、分阶段考评,督促各地落实目标任务。

(二)检查指导组

组长:周燕雷、谢小伟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各地各校开展食堂采购问题交叉检查工作,查处食堂采购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核查中小学校食堂采购、验收、财务核算、信息公开等流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食堂采购行为;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案件的协同办案及重大案件查办。

(三)技术保障组

组长:周燕雷、谢小伟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表;负责指导各校开展满意度调查,做好数据汇总和晾晒;负责指导做好中小学食堂数字化平台运用;负责专项治理过程中的各项技术支持等。

三、运行机制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牵头领导或负责人组织召开专班工作例会,研究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收集各校在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反映的问题、需求以及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提升专项治理的针对性、高效性。

(三)建立通报考核机制。将各校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建立每月晾晒、每季度通报、分阶段考评的制度,推动各地落实治理工作目标任务。

(四)建立专班联络制度。专班成员建立浙政钉工作群,手机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遇到重大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情况,做好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