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59G/2023-129075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发文字号: | 江公党委〔2023〕14号 |
各科(处、室)、所、队: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副股级职位干部任免公布如下:
徐晟昊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六个月);
邹晓燕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副主任;
郑良青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副主任;
陈 伟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副主任;
华丽勇同志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试用期六个月);
严闻奇同志任科技信息化科副科长(试用期六个月);
毛慧波同志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六个月);
缪小里同志任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柴 标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詹水池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副教导员(试用期六个月);
姜方林同志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毛 璁同志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徐璐玺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六个月);
毛井波同志任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张启华同志任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六个月);
蓝双飞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兼行动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六个月);
余鹏飞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毛晓冬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六个月);
余凯盛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六个月);
朱晓峰同志任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周芳德同志任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徐荣强同志任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王小锋同志任看守所副所长(试用期六个月);
姜沛哲同志任城中派出所副所长;
叶永昌同志任城中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六个月);
刘正道同志任城北派出所副所长;
余洲全同志任城南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六个月);
徐有荣同志任上余派出所副所长;
周江勇同志任贺村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六个月);
姜俊杰同志任贺村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六个月);
姜森清同志任坛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六个月);
徐帅军同志任坛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六个月);
余明涛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六个月);
程 利同志任峡口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六个月);
周 毅同志任峡口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六个月);
王炳杭同志任江郎山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六个月);
黄剑飞同志任江郎山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六个月);
汪 杰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科指导员(试用期六个月);
周瑶瑶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法制中队指导员(试用期六个月);
郑书才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廿八都中队中队长;
以上同志有原任职务的,原任职务同时免去。
免去:
姜永峰同志的情报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增录同志的监察留置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梁 超同志的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毛春荣同志的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中共江山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