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81E/2023-128938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发文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发文字号: | 江政办发〔2023〕14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江山市创建浙江省健康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提高人群健康水平,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9号)和《浙江省健康促进县(区)评估标准(2021年版)》等文件要求,全力扎实做好争创浙江省健康县城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广泛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普及健康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浙江省健康县城,推动多部门协作构建“大健康”格局,建立完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体系,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控制和减少健康危险因素,扩大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支持性环境覆盖面,进一步传播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立足于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推进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协调发展,推动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发展,为加快建设三省边际中心县城提供健康保障,确保在2023年创成浙江省健康县城,力争评估总分达到全省前二名,争取全国健康县城创建测评资格。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
1.建立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将浙江省健康县城创建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并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定期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2.建立多部门协商制度。建立重点领域调研、部门协商、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开展浙江省健康县城创建重点领域的调研工作,研究推进县域健康促进工作的政策和举措,协调解决健康促进工作存在的问题,推动浙江省健康县城创建相关工作落实。
3.建立各种保障和考核制度。将创建浙江省健康县城工作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给予工作经费保障。将浙江省健康县城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督导考核工作。
(二)夯实健康促进基础工作
1.完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建立覆盖城镇村(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网格人员对健康促进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其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2.加强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卫健系统组建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和服务水平的健康讲师团队,为省健康县城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技术支撑。专业技术人员要全员培训,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健康教育基本技能。
3.开展基线调查。根据国家方案,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完成基线调查,综合分析影响健康主要问题和短板,确定我市存在的重点健康问题和优先领域,制定实施干预策略,定期评价干预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干预措施。
(三)深化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试点
1.强化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党委政府负责开展“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宣讲,引导各部门建立起统一的健康价值观,用政策手段形成合力,加快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现。年内举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专题讲座或培训班不少于2次,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和专业网络人员参加率不低于90%。
2.实施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深化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省级试点工作,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全面梳理近三年与健康相关的政策文件,对现有的政策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健康优先领域,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补充和修改相关政策及措施,充分体现“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根据《江山市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江政办发〔2022〕48号),各部门在公共政策的提出、起草、修改、发布等环节中,及时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意见,注重社会公众参与,使相关政策制定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更有利于人群健康。
3.探索建立“健康+”工作模式。要始终秉持“科学健康观”,将“健康理念”融入部门决策、制定、实施、总结的各个阶段。要始终密切关注各行各业的健康问题,针对当地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开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干预,推动健康服务公平、可及。
(四)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场所建设
1.全力推进健康村镇和健康家庭创建。组织村(社区)积极参与健康村(社区)创建,将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纳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礼堂等场所建设和活动内容,培育一批庭院环境整洁、健康意识良好、生活方式科学的示范家庭。到 2023 年底,全市4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设为健康村(健康社区),20%的家庭按照浙江省健康家庭建设标准开展健康家庭建设。
2.深化健康促进学校和医院创建。长效巩固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成效,不断提升健康促进学校金、银牌学校比例。贯彻以患者和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继续推进医疗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患者、陪护、医护人员健康素养的提高,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到2023年底,建成80%健康促进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推进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发挥机关干部职工的社会表率作用,组织动员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提高干部职工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机关单位全面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到2023年底,建成50%以上的健康促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医院和学校除外)。
4.推动健康促进企业创建。鼓励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创建计划,提出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工作措施,提高创建针对性和参与度,企业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有较大提高。到2023年底,20%的企业完成健康促进企业创建。
(五)持续打造健康促进支撑环境
1.营造舆论环境。加大浙江省健康县城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 提高相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理念和策略的认识,积极宣传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创建重点工作和活动成效,为浙江省健康县城创建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创建工作影响力。
2.建设无烟环境。全面无烟是健康促进机关、医院、学校和企业创建的前提条件。研究推进社会控烟,细化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的工作举措,开展控烟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
3.优化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高水平推进人居环境提升,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厕所革命、五水共治、美丽乡村重点村建设、小城镇综合整治、食品安全县巩固、卫生乡镇创建等工作,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的自然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4.完善锻炼场地和设施。整合利用各种资源,有效发挥公共体育设施效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公共体育设施、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企事业单位体育场设施在非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有序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推进健康主题公园、健身步道、绿道、健康小屋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完善村(社区) 健身场地和健身设施,实现城乡村(社区)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到2023年底,实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
5.加大生态环境改造。深入开展国家卫生乡镇等创建行动,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大城乡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力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食品安全分别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卫生乡镇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城区水源水、饮用水卫生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居民健体休闲运动场所和设施基本得到满足。安全生产和社会救助及社区帮扶制度更加完善,形成健康、安全、愉快的自然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六)深入传播健康促进知识理念
1.营造社会氛围。在不同类型大众媒体上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4类媒体中开设健康栏目,至少有1个定期更新的健康类新媒体平台,每周更新不少于4次。定期组织媒体培训会或交流会,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主题和健康传播活动,宣传健康县城理念,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宣传浙江省健康县城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
2.开展健康知识科普行动。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讲堂、文化讲堂、“8090 宣讲团”、文艺表演、健康讲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科普宣传等载体,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为核心,围绕疾病预防、合理膳食、安全急救、科学锻炼、控烟限酒、心理健康以及“三减”( 减盐、减油、减糖)“三健”(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主要内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干部、群众掌握科学健康观、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安全与急救、中医养生等方面的健康知识,增强“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健康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
3.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组织开展全民运动会、健步走、工间操、太极拳、瑜伽、推拿保健等有益身心健康的养生健身活动,鼓励人群积极参与健身锻炼。开展火灾逃生演练、心肺复苏急救等急救技能观摩学习活动,掌握常见病的预防和简单处理方式,能正确识别危险标识,了解食品、药品、保健品的区别及使用。
4.开展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全民健身日等纪念日时段内,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广场咨询、文艺晚会、知识竞赛、健身比赛等活动,大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四、组织实施
我市浙江省健康县城创建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3年2月-3月)。制定《江山市创建浙江省健康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适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和专业指导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基线调查,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二)全面建设阶段(2023年4月-8月)。深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深化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开展多部门健康行动,共同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支持性环境,结合基线调查进行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加强监督指导。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9月-10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县标准,开展建设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健康县城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提升江山经济发展软实力,增进城乡居民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专班,明确创建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全力推动创建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严格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逐项逐条分解,按标准落实到位,做到每一项任务有人牵头有人抓。要积极主动谋划本单位、本系统健康工作,深入研究影响人健康的公共政策,完善和创新本区域健康政策和健康措施,推进健康工作的创新发展。
(三)强化评估督导,确保创建实效。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责任分解落实工作措施。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和有关专家专业指导,努力推动创建活动成效与居民健康水平同步提升。
附件:1.江山市创建浙江省健康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江山市创建浙江省健康县城目标任务指标责任分解表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创建浙江省健康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