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604H/2023-1284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四都镇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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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四都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四都镇人民政府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位于江山市城区西面,区域总面积42.8平方公里,下辖8个行政村,总人口15494人。工业基础扎实,是一个经济强镇。四都机电工业功能区是江山市“一主三副”工业布局的重要一环。园区规划总面积约5400亩,完成开发1000多亩。园区以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共有企业54家,其中规上企业14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7家,亿元企业4家。规上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85%,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达约17.7万元。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 加强公共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市级部门下放的、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的各项权力。加强和完善乡镇有关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职能和服务管理权限。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领导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村(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3. 加强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建立健全村(社区)、企业及单位全科网格,实行群防群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4. 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统筹落实村(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村(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乡镇村(社区)发展服务。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四都镇本级预算。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内设6个办公室,即综合信息指挥室、党建综合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牌子)、经济生态办公室(挂社会建设办公室和农业农村办公室牌子)、财政管理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和公共服务中心。核定编制62名(行政编制30名,事业编制 32名),股级职数17名,其中正股9名、副股8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9人,离休0人,退休24人,崇军公司下派转业士官4人,部门派驻2人,编外用工1人,部门劳务派遣5人。
二、2023年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4300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4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27.19万元,下降9.04%,主要是其他收入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 (三)关于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4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27.19万元,下降9.04%,主要是疫情防控支出和刚性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8.89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4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307.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722.6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3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44.13万元,占35.90%;日常公用支出179.73万元,占4.18%;项目支出2576.14万元,占59.9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5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85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4.34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598.5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5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50万元,比上年增加144.10万元,增长8.44%。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4.34万元,占58.0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16万元,占1.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4万元,占0.59%;卫生健康(类)支出58.50万元,占3.1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598.51万元,占32.35%;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2.50万元,占4.4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2.0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4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3.0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4.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6.23万元,主要用于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妇联、共青团组织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2.48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5.16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和旅游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9.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9.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122.8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34.5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机构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1.0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35万元,主要用于一事一议项目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320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2.5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6.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减少8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4.47元,减少43.44%,主要是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3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5.74万元、委托业务费15.72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或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5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拨款2450万元。一级项目7个。
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和宣传广告支出。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拨款5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全力确保创建文明城市的资金需要。
(2)美丽城镇建设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尾款。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拨款3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全力确保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妇联、共青团组织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主要用于群众文化和旅游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机构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