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公安局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朱小明等5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对疫情防控服务站属地乡镇(乡镇)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的建议》的建议(第9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江山市为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属地乡镇承担了疫情防控服务站建设工作,在防疫工作的关键环节讲大局,听指挥,响应迅速,执行到位。属地乡镇展现了坚定果敢的政治担当,特别是廿八都镇建设保障了两个服务站的后勤保障工作,先期承担支出了服务站轮值工作人员的餐饮和生活物资。经与市财政沟通,因疫情防控工作已阶段性结束,相关经费也由属地乡镇事先支出完成,该笔费用没有列入年度预算,现已无法安排资金予以补助。

综上所述,市财政对各服务站属地乡镇已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再进行事后补助,今后有相关工作需要开展时,可提前与市财政沟通,并及时上报市政府争取相关经费支持。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日


(联系人:陆磊,联系电话:138****1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