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何招平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高交通文明引导者志愿服务水平的建议》(第136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文明引导者志愿服务水平工作的关心,向您对公安交警部门工作的理解和肯定表示崇高的敬意。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指出的,当前我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如志愿者年龄偏大(平均年龄在55岁左右)且以女性居多,队伍成员结构复杂、良莠不齐,工作强度与收入不成正比从而导致人员流动性偏大。

当前我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人员主要工作内容有:向交通参与者传播文明安全交通知识,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市民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引导车辆、行人各行其道,遵守交通法规;引导警示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停车让行,礼让行人;引导提示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在斑马线和人行道上推行;引导提示行人过马路时走斑马线、过街通道等。

为进一步营造全民助力创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规范、深入开展,交警大队在市创文办的统一协调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考核工作,全面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围绕交通安全基本知识和交通文明劝导工作中相关注意事项,并结合志愿者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通过示范讲解形式,从交通安全指挥手势、交通规则基本知识、人员站位、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工作措施、注意事项、安全防范等方面对志愿者进行针对性的讲解与培训,以专职教官为主、老劝导员为辅的“传、帮、带”形式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并定期组织集训,使志愿者们在掌握指挥交通的基本知识的同时,熟悉劝导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正规动作和操作要领。

二是规范上岗制度。规定志愿者在岗前必须佩戴必要的志愿服务标识,如指挥旗帜、志愿服务标志服、标志帽子等。要求劝导员要开展文明劝导,在纠正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时要正确使用礼貌用语九个字:“您好,请,谢谢配合,再见”,严禁与被劝导对象发生矛盾冲突。

三是严格落实考核。我们在交通劝导的全流程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对上下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岗、擅自离岗,劝导期间姿态不雅、扎堆聊天、长时间玩手机游戏或频繁打电话等均进行后台视频巡查和前端人工检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适时开展评优评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文明劝导员队伍的管理,巩固现有好的做法、固化成功经验,争取更上一个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和道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