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735D/2023-15644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0 |
江山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浙财农〔2023〕27号)、《江山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财农〔2022〕10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获得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5万元,现将上述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对照省定任务清单和江山实际情况,及时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表,并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江山市财政局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省下达资金文件名称 | 资金文号 | 资金总额 | 资金使用计划 | 备注 | ||
本次安排资金 | |||||||
产业增收项目 | 雨露计划 |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
1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 浙财农〔2023〕27号 | 725 | 200 | 75 | 450 | |
合计 | 725 | 200 | 75 | 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