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单位全称: 江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公开电话: 0570-4052892

监督电话: 0570-12345

单位地址: 景星西路万商广场5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法定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夏令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邮政编码: 324100

电子邮件: qzjsysb@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营商环境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度建设、事项进驻、人员管理、受理协调及日常考评等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和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负责“一窗受理”审批事项的收件受理、按责分办、统一出件。

(四)负责统筹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江山平台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及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六)负责统筹推进信用江山建设。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推动并参与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信用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信用信息平台维护,促进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与运用。

(七)负责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协调推进、跟踪督促和检查考核工作,推动抽查信息公开和结果运用。

(八)负责全市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改革督查工作,组织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和重大专项督查,并督促整改落实发现的突出问题,总结、宣传经验做法。

(九)牵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