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95J/2023-15591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文机关: 清湖街道 成文日期: 2023-11-21
发文字号: 清街办〔2023〕68号

关于陈小波、郑涵两位同志等级聘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清湖街道

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聘用及认定工作的通知》(江政办发〔2013〕103号)、《关于同意变更江山市清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的函》(江人社函〔2022〕6号)、《清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清湖街道事业单位人员转岗定岗方案》(清街工委(2023)21号)等规定,经街道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讨论并提交街道班子会商量决定,同意陈小波同志定为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聘用时间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同意郑涵同志从专业技术试用期岗位转为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聘用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以上人员聘用期间如遇人事关系变动,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