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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1-30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对2022年度江山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山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江山市民声路46号,邮编:324100,联系电话:0570-411986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江山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实现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扎实建设以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为主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阵地,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2022年累计发布信息112条,动态公示医保服务、医疗救助、参保缴费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和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方面。一是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通过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做大新媒体平台宣传格局,依托“江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建立多平台新媒体矩阵,集风采展示,政务服务,沟通交流多功能于一体,2022年共发布微信信息362条,其中5条推文阅读量破万,最高一条阅读量达3.8万,及时发布医保政策信息,讲好医保改革故事并进一步完善自主开发的“江山医保小智”微信小程序,为群众获取医保政策提供一个高效、便捷平台。同时,有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推介江山医保,对相关医保政策做深度报道,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高问题排查整改效能,安排专人每日浏览政府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做到政务公开网站错误、更新不及时等情况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重要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发布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与医疗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做到全面、及时、高质量地公开;

三是进一步进一步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政策解读规范及时编制解读文件并在网站公开,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确保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