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219/2022-15502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2 |
2022年,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有力促进市住建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
我局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召开1次局党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宣传提升工作的专题部署会议,号召全局全力以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率达到100%。
(二)注重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依据《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要求,2022年以来,我局对内对外积极开展各项法治宣传,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1.对内注重干部学法培训。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利用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资料,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先后共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9次和1次。同时结合每月学习会、邀请法律顾问讲课、观看行政庭审等形式,以案说法,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更新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严格落实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共有138人次参与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2.对外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推进住建领域普法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江山市住建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计划》。同时结合“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行动,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围绕《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以物业条例、垃圾分类等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涉及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进社区、校园、小区、工地、家庭、企业。全年共发放安全手册、垃圾分类宣传手册、人防知识宣传手册等10000多份。
(三)注重制度引领,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制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有长期合作关系,聘请1名资深律师常年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合同审查、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把好法律风险关,并不定期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培训教育。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必须进行的各项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有效,全年共制定了2件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2022年度公平竞争自查工作,废止了1件规范性文件。参与江山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此次共有16件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工作,经研究讨论决定继续有效13件,应予废止1件,需要修改2件。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岗位职责需要,对未参加执法证件考试人员进行执法证件培训考试,2022年,新取得执法证件5人。单位今年1人取得公职律师证,1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要求相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执法工作,目前我局配备执法记录仪16台,执法过程中充分有效使用设备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
3.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和公示制度。2022年我局继续深入落实“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初就制定了双随机抽查计划,共涉及9个科室(单位)94个抽查事项。截至目前,已全部通过掌上执法App完成,实现“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完成率100%,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100%。
开展建设工程各类检查,全年共对52项工程进行了质量检查,发放整改通知单31份,整改意见79条;开展燃气领域各类检查,其中排查企业5家,居民用户近10万户,开展部门间联合执法208次,发现并完成整改隐患325个;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检查,全年累计开展日常安全巡查828个次,签发整改单119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组织对全市54个物业服务项目开展联合考评;房产经纪机构方面,通过日常检查,共立案查处1件违规案件,涉及中介机构3家,处罚金额2.4万元。
4.协同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各设区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批复》等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局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局做好《江山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工作,新增402项执法事项。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将继续完善执法衔接机制,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进一步探索流程优化新模式,创新服务形式,缩短审批时间,提升服务质量。在投资建设项目监管平台(3.0平台)上,涉及住建领域的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等23项审批事项,已全部实现全流程线上审批,告别纸质化审核。涉及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等51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均纳入到房地产审批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我局151项政务服务事项中,已有150项实现跑零次。2022年,我局共办理474余件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100%。
(六)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1.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3月,我市开展涉企执法专项督查活动,我局共抽查到3卷行政许可案卷。单位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自查自评工作,有效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
2.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职责。依法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工作,在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基础上,提升应诉质量。我局今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参与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审结,复议决定维持;参与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1件经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另外2件目前已立案,但还未开庭。
3.积极处理建设领域信访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信访投诉1400余件,涉及物业、房产、环卫、征迁等,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及处理,事事有回音,有力的保障了社会稳定。
4.积极发挥行政调解制度作用。单位自2014年以来就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有1名工作人员长期派驻在矛盾调解中心,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矛盾的初发阶段。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较好的予以落实,但离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
一是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住建涉及管理范围广,目前单位受限于编制性质原因,单位执法证持证率低,导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人员不足现象,不能很好的满足日常工作需求。单位专业的法律人才少,各下属单位都缺少专职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深层次的挖掘方面有欠缺。
二是我局涉及建管、房管、园林、市政、环卫、村镇建设等领域,所管理事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这也导致了各类纠纷问题多发,但目前我单位的矛盾化解机制有待完善,没有真正发挥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作用。
三是单位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导致在日常工作中依法行政未能全面真正落实。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下一年度,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着法治政府建设目标,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力争法治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将积极与编办、司法局对接,将执法证考试纳入干部考评制度中,从而提高干部考试积极性,提高单位执法证件持证率,保障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合规。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紧紧围绕着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突发矛盾等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矛盾。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制度,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复议诉讼办理能力,强化败诉风险研判,提高案件的庭前沟通与实质性化解水平。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新增的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文件。同时对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议、及时报备,定期清理。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