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81B/2022-15229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9 |
发文字号: | 江农发〔2022〕110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模种粮大户:
为有效应对今年高温干旱对晚稻生产的影响,有力保障晚稻稳产丰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56号)精神,我市鼓励各种粮户开展连作晚稻“一喷多促”作业,并对作业进行专项补贴,为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户,现就连作晚稻“一喷多促”作业补贴的申报、发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我市种植连作晚稻的规模种植户,具体以享受连作晚稻规模种植补贴名单为准。
(二)补贴标准
根据此次下达的资金额度、连作晚稻规模种植面积和“一喷多促”成本,按照在连作晚稻破口期和齐穗期喷两次测算,补贴标准暂定为30元/亩次,最终以下达资金除以申报面积确定补贴标准,确保资金百分百执行。
二、补贴面积确定、资金发放程序
(一)补贴面积申报、审核。
全市连作晚稻规模种植户以申报方式领取“一喷多促”补贴,9月30日前填写《2022年连作晚稻“一喷多促”补贴申报表》(附件1),申报9月13日及以后的喷施作业情况,明确使用的叶面肥、调节剂、杀菌剂、杀虫剂等药剂名称和使用量,统计好喷施累计面积,并附药剂购买票据和无人机飞防轨迹图,报送种植地所在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审核后,于10月8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
(二)资金发放程序。
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一喷多促”汇总信息,经政务网公示后,市财政局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资金发放文件,通过市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规模种粮大户社保卡(一卡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业务科室要充分认识粮食安全重要性,高度重视此次“一喷多促”政策落实和补贴发放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材料审核和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与市场信息科牵头做好报表报送、资料审核汇总和资金发放工作,财务审计科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农机发展中心保障农机调度,确保“一喷多促”用机安全,农技推广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和“一喷多促”补贴申报材料收集工作。
(二)资料存档,加强监管。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对申报补贴的种植农户要逐户造册登记,立档管理。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监督管理,确保补贴面积准确,杜绝乱报、虚报、重报补贴面积行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晚稻“一喷多促”是高产稳产、防灾减灾、病虫防控一体化的重要措施,通过“一喷多促”补贴,鼓励晚稻种植户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连作晚稻“一喷多促”技术方案》(附件3)喷施1—2次,能极大保障晚稻的稳产丰收,各乡镇(街道)、业务科室要通过会议、广播、培训、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强化“一喷多促”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
技术咨询:王晓东13867001109、周昌南13567018332
政策咨询:尹 平15157095979、龚 俊18367070817
附件:1.2022年连作晚稻“一喷多促”补贴申报表 附件1-3
2.2022年连作晚稻“一喷多促”补贴申报汇总表
3.连作晚稻“一喷多促”技术方案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