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59G/2022-151741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1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实施意见,部署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负责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和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以及宗教邪教派别等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3.负责全市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毒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指导并依法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组织、指挥公安特警队的处突防暴和巡逻防控工作。
5.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6.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7.组织实施全市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8.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查侦查和网络犯罪侦查。
9.依法承担刑罚执行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羁押场所的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对来江山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1.组织和实施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12.主管全市公安机关通讯、经费、被装和装备等警务保障工作。
13.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负责公安行政、刑事执法监督和执法违法案件的纠正。
14.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5.规划和实施全市公安队伍建设。
16.领导并指导林业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山市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警务保障室、行政审批科、情报指挥中心、科信科、机关纪委、督察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禁毒大队、网警大队、行动侦查大队、政保大队、出入境大队、法制大队、警卫科、流动人口管理科、警犬技术中心、城中所、城北所、城南所、贺村所、上余所、坛石所、峡口所、江郎山所、开发区所、火车站所、看守所、森警大队等33个科所队室。核定编制499名(行政编制491名,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46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25人,编外用工658人。
详见附表。
2021年度收入总计35,224.61万元,支出总计35,224.6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12,958.68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新增江郎山派出所迁建项目、智慧警务项目、城中派出所迁建三个项目导致增长较大。
本年收入合计34,487.4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447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70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77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3.17万元,占收入合计0.04%。
本年支出合计35,0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9.5万元,占44.16%;项目支出19,582.9万元,占55.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474.27万元,支出总计34474.27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12,590.21万元,增长57.53%。主要原因是新增江郎山派出所迁建项目、智慧警务项目、城中派出所迁建三个项目导致增长较大;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610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执行率未达100%。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00.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9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16.51万元,增长28.3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增加、辅警人员经费增加和办案业务经费增加导致增长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00.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5,192.88万元,占90.9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9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9.67万元,占3.7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5万元,占0.02%;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448.73万元,占5.2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248.95万元,支出决算为27,70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执行率未达100%。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法预计相关支出情况,年内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085.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后支出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988.03万元,支出决算为7,53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智慧警务和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预算时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时计入其他公安支出(项),男性家族Y库建设预算时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时计入信息化建设(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185.51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案件法院未在年内判决,导致执行率低。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1364.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5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执行率未达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95.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9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智慧警务和户籍档案数字化建设预算时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时计入其他公安支出(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5.01万元,支出决算为69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养老金人均标准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2.51万元,支出决算为35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职业年金人均标准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法预计相关支出情况,年内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38.29万元,支出决算为1,44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支出预算较高。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9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5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4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51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31%。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73.7万元,增长2157.9%。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为江郎山派出所迁建项目、智慧警务项目、城中派出所迁建三个项目导致增长较大。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6773.7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60.12万元,支出决算为67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智慧警务项目执行率较低,项目内部分采购内容未验收无法付款。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60.12万元,支出决算为67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智慧警务项目执行率较低,项目内部分采购内容未验收无法付款。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9.91万元,支出决算为8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1%,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于预期。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4.12万元,占98.16%,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77.05万元,增长34.45%,主要原因是用于执法执勤、治安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8万元,占1.84%,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43万元,增长41.6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69.45万元,支出决算为804.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4.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执法执勤、治安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263.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65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93.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5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06万元,支出558.4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执法执勤、治安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有所增加;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0.46万元,支出决算为15.08万元,完成预算的73.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领导及其他县市办案单位办案人员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数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15团组,累计2,64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08万元,主要接待上级单位领导及其他县市办案单位办案人员等支出。接待215团组,2,643人次。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425.34万元,支出决算为251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增加;比2019年度增加385.76万元,增长18.15%,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2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98.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7.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5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6.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6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山市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4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江山市公安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7个,共涉及资金1254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江郎山派出所迁建“ ”城中派出所迁建“ ”智慧警务““城区交通安全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699.0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9%。
组织对“智慧警务”“江郎山派出所迁建”等4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4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99.0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42个项目均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江山市公安局在2021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江郎山派出所迁建项目、智慧警务及城中派出所迁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江郎山派出所迁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00万元,执行数为2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了服务我市“工业强市,旅游富民”战略的能力,推动所队基础工作转型升级,更好地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二是根据项目进度适时开展江郎山派出所迁建工作。
智慧警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0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99.81万元,执行数为1086.26万元,完成预算的31.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了提高社会面管控能力,大力推动传统警务模式向现代警务模式转变,以“数据在线、分析在线、预警在线”为目标,加快“三圈一道”的人脸抓拍、车脸抓拍、电子数据采集等智能前端设备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各类信息数据资源整合,联通基层治理数据,加强后台系统建设,着力打造一个系统互融互通、数据汇聚更新、态势多维感知、分析智能精准、预警实时高效、信息自动推送的“智慧大脑”。下一步将继续紧跟进度,推进该项目顺利完成。
城中派出所迁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城中派出所迁建及局刑事办案中心建设工程;二是优化了基层所队工作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城区交通安全整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60.12万元,执行数为706.46万元,完成预算的45.2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完成城区电警设备维护及更新改造工程、完成城区拥堵路段交通组织优化工程。2、购置12辆警用摩托车,组建铁骑队,实现城区交通管理快速化。3、完成2021年度交通违法及事故车辆拖移、停放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已实施完,未完成验收。下一步改进措施:尽快验收投入使用。
全域旅游发展大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9万元,执行数为4.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火车站及周边地区交通组织优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无。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指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公安方面的支出。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公安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