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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8-23

江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国未保办〔2022〕8号)精神,充分发挥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职尽责,做好全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6部门关于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浙未工委办〔2022〕7号)要求,结合当前炎热天气和学生暑期放假的实际情况,现就安全保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

未成年人安全保护事关千家万户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和暑假期间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安全防范底线思维,把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涉及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的问题要立即行动、立即整改,警钟长鸣。牢牢掌握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主动权,以科学有效、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和实际行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全面排查隐患,做到精准识别风险、科学防范风险、有效化解风险

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季节特点、地域特点和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实际,认真梳理风险隐患,研究破解措施办法,堵塞安全防护漏洞,筑牢未成年人暑期安全保护工作“防火墙”。一是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看护机构等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机构场所的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卫生防疫、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舍设施、门卫值守、自然灾害防范、周边有无危化品仓储集散场所站点等,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措施,特别是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等“生命通道”畅通,坚决防范遏制未成年人领域安全事件发生。二是加强各类涉未成年人机构以及未成年人聚集场所的疫情防控力度,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消毒清洁等防控措施,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同时引导未成年人做好自我防护,保证自身安全。三是加强对公园、室内外游乐场等场所服务未成年人设施设备、疏散条件的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防护,防止发生生产安全和火灾事故。四是加强对暑假期间涉及未成年人的游学、研学、社会实践等活动管理,组织方须对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等进行周密安排,制定应急预案,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五是加强对网吧、游戏厅和酒店、宾馆等场所的巡查,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不良影响或侵害。六是加强对人口集中居住地区河、湖的巡查,设立防护设施,悬挂警示标识,防止未成年人溺水。七是高度重视汛期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对各类涉未成年人机构场所周边的建筑物、围墙、山体等进行细致排查。八是加强重点人群家庭中用电、用气、用水、消防和食品等安全隐患排查。

三、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运用户外广告、宣传条幅、各类电子显示屏、村居委会宣传栏等,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发动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采取动漫科普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常见意外伤害处理等知识,提高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提升社会公众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意识。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督促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引导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通过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投诉,增强安全保护意识。

四、部门积极协作,落实落细职责任务,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网络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作配合,结合实际抓好本辖区、本系统涉未成年人机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形成纵向上下衔接贯通、横向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保障。依托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及时受理、转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掌握辖区内未成年人安全情况动态信息,涉及未成年人安全的重大事故案件要主动掌握信息,有效应对处置,及时报告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作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当前和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各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在8月15日前开展一次集中入户走访行动,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有未成年人的家庭进行重点访谈,了解未成年人暑假期间去向、监护状况、帮扶需求等,开展安全防护教育,提供关爱服务。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要依托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数据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走过场的,将予以通报;对存在突出问题以及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事件将进行跟踪督导、挂牌督办。

附件:未成年人暑期安全保护小常识


江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江山市民政局代章)

2022年8月10日             

附件

未成年人暑期安全保护小常识


一、加强疫情防控

1.乘坐公共交通、乘电梯时要佩戴口罩。

2.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3.居家时要多开窗通风。

4.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行。

二、严防交通事故

5.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

6.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

7.不在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

8.乘坐家庭乘用车或大客车时系好安全带。

三、预防溺水事件

9.不在河边、水塘等区域玩耍。

10.不捡拾掉入河道、水塘、沟渠、水库等水域的物品。

11.不在河道、湖泊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场所戏水或游泳。

12.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同时可向溺水者抛救生圈、泡沫板、救生绳等,但不可盲目施救。

四、注意娱乐安全

13.不去网吧、酒吧、电子游艺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14.不玩渲染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网络游戏,不制造与传播虚假信息。

15.慎交网友,慎见网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16.不在工地、轨道、高压线等危险区域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