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2-14869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6-06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2年6月6日拟对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飞灰水洗磨与燃气锅炉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飞灰水洗磨与燃气锅炉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3日。

 项目名称: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飞灰水洗磨与燃气锅炉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虎山街道彭里98号

 建设单位: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138万元实施飞灰水洗磨与燃气锅炉配套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袋装飞灰破碎和水洗磨系统改造、新增燃气锅炉供热系统两个部分;新建袋装飞灰储存库和破碎用房一座,占地面积635平方米;燃气锅炉供热系统新建气站和锅炉用房占地面积150平方米。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中转池废气收集后经配备的三级氨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高空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高空排气筒排放;输送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高空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安装低氮燃烧,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高空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固废:飞灰包装袋委托危废单位进行处置,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噪声:(1)合理布局,设备选用低噪声、低能耗的先进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而产生高噪声现象。(2)设备需安装牢固,避免因振动产生的高噪声。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