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209A/2022-149080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0 |
单位 | 江山市民政局 | 普法 联络员 | 周夏彬 | 分管 领导 | 鲁小强 |
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任务 (共性、个性) |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衢州市第八次党代会、江山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党的二十大召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2.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宣传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月等活动。 3.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宣传元素融入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加强衢州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推动《衢州市围棋发展振兴条例》《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衢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若干规定》等宣传工作。 6.对照江山市“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重点任务,结合各单位职能,进行部署落实。积极运用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7.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年度述法等工作。 8.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9.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做好“双普”基地的培育工作。 10.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 二、个性工作 1.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全年不少于 4 次。 2.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贯彻。 3.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4.通过微信公众号、播放视频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题普法宣传。 | ||||
本单位年度普法计划 | 一、常规工作: 1.开展党内外政策法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 2.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宣传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月等活动。 3.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年度述法等工作。 4.运行微信、新媒体平台进行住建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传。 二、特色亮点工作: 1.制作婚姻视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宣传。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的宣传活动。 |